建安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建议自查整改工作
来源: 建安区 发布时间: 2024/09/25 17:29:48 访问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9月24日下午,建安区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建议自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集体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委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反馈,安排部署后续自查整改工作。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监委委员米永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建议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强监督、治未病、促治理”的利器作用,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注重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机制等意见建议,精准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有关党组织、单位整改落实。要建立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回访机制,督促相关党组织、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


会议强调,要迅速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开展自查整改,一要严格整改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自查整改贯穿全过程,对制发的每一份建议书进行逐份自查,被建议单位要对照各自《整改报告》中的整改措施,逐条回应,全面整改到位。二要严把整改节点。制发建议书的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在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区纪委监委提交整改报告,由区纪委监委逐份审核,提出完善意见,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三要明确整改责任。制发建议书的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严格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督促指导各被建议单位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指导性、实用性、警示性。


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承办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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