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察委 关于机关委员会下设党支部成立的通知
来源: 建安区 发布时间: 2021/05/27 11:07:09 访问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区直工委要求,经建安区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研究并报请纪委常委会同意,决定对原机关党组织进行调整,撤销原建安区纪委监委两个党支部,新设立七个党支部,拟定名单如下:

第一党支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审查调查室、信访室、信息技术保障中心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邹永朋、尼建军、安兆赛、李聪四位同志组成,邹永朋同志任书记,尼建军任纪律委员,安兆赛任宣传委员,李聪任组织委员。

第二党支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朱文峰、于雅莉、王鹏宇四位同志组成,朱文峰同志任书记,于亚莉任纪律委员,王鹏宇任宣传委员,杨雪茹任组织委员。

第三党支部:由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屈建伟、毕素雅、李亚茹、赵一丹四位同志组成,屈建伟同志任书记,赵一丹任纪律委员、毕素雅任宣传委员、李亚茹任组织委员。

第四党支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法规调研室、案件审理室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赵鑫芳、牛金晔、王玉辉、艾明辉四位同志组成,赵鑫芳同志任书记,牛金晔任纪律委员、王玉辉任宣传委员、艾明辉任组织委员。

第五党支部:由第二、第四、第五、第七、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吕晓栋、王宇真、肖丽娟、王旭四位同志组成,吕晓栋同志任书记,王旭任纪律委员,王宇真任宣传委员,肖丽娟任组织委员。

第六党支部:由第一、第三、第六、第十二、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蒋渊博、孙丽丹、陈伟丽、李燕娜四位同志组成,蒋渊博同志任书记,李燕娜任纪律委员、孙丽丹任宣传委员、陈伟丽任组织委员。

第七党支部:由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由王俊涛、张建周、张刚、安文四位同志组成,王俊涛同志任书记,安文任纪律委员、张刚任宣传委员、张建周任组织委员。

上述党员名单系党员关系在中共许昌市建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现更名为中共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原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予以撤销,各支委会委员职务自行免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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