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单位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建安区委巡察办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持续健全完善巡察后“一把手”约谈监督机制,通过面对面约谈传递压力,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持续在整改上发力,使巡察整改真正成为增强规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
一是事前谈话,明确方向“提醒改”。巡察反馈前,巡察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同期巡察的单位负责同志召开整改约谈提醒会,就整改的措施、形式、方法进行沟通,明确整改方向,使被巡察单位绷紧整改责任这根“弦”。通过签订整改承诺书,增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的认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目前,已对4个被巡察乡镇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事前谈话。
二是阶段推进,答疑解惑“指导改”。在集中整改期内,建立联络指导机制,针对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清”等问题,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穿针引线”,从思想认识、安排部署、责任履行等方面,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及时间,按照时间节点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起责任,不能“就事论事”,要加强分析研判,创造性地加以整改,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分工负责,集体商讨“助力改”。整改期间,巡察办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参加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情况汇报,对整改不到位的,从“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组织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全面了解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助力整改。同时,就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对责任追究进行提醒说明,进一步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