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纪委监委关于区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建安区 发布时间: 2026/06/23 10:30:01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1117日至1231日,区委二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进行巡察20261月29日,区委二巡察组向区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统筹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抓、部门具体落实、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细化整改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制发《建安区纪委监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分类推进、挂账销号,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目标清晰、措施具体、时限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对照区委组提出的23个问题3个意见建议和整改方案梳理出71项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署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6年度《建安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和落实要求,确保中心组学习主题鲜明、内容务实、有序推进。精心设置专题研讨内容,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精准设计学习研讨专题,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深入交流研讨,认真梳理汇总研讨材料,统一规范整理归档,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思路、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强化学习动员与责任传导,下发《建安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知文件,明确学习安排、压实学习责任。创新优化学习方式,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方式,推动理论学习从“单一灌输”向“多维互动”转变,有效提升学习吸引力、参与度和实效性。做实载体助学实践,组织观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视频,以直观生动形式深化理解、强化认同,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感染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建安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学习制度体系。规范学习档案管理,对学习计划、学习资料、研讨材料等实行统一归集、专人管理、规范立卷归档,做到全程留痕、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构建了“区委统筹、纪委牵头、部门主抓、区乡主战、村级落实”联动工作体系,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多部门形成攻坚合力,对全区村(社区)集体“三资”开展“拉网式”排查复核,推广应用市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数据全录入、全上线,让“数字监管”成为规范“三资”管理的重要抓手。


3.意识形态工作执行有偏差。


制定2026年《关于调整区纪委监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宣传部牵头梳理区纪委监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工,将任务精准分解到各相关室部,形成《区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工表》,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具体落实、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召开区纪委监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召开区纪委监委2026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在区纪委监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区纪委监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及下半年风险研判情况。强化台账管理,做好会议记录、活动照片、学习内容等资料规范归档工作。严格对照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相关要求,规范撰写意识形态相关报告,确保报告内容、格式、逻辑等均符合工作标准,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保障报告质量达标。落实整改要求,以点带面开展全域排查,对历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研判报告、工作台账等资料逐一梳理核查,全面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并坚持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及工作自查,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严格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明确责编、主编责任,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导向正确、严谨规范。规范网站更新管理,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登记表,实行台账式登记,对发布内容逐项记录、留存备查,实现更新可追溯、可核查。压实阵地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委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切实守牢纪检监察宣传舆论阵地。


4.部分工作推动不够到位。


(1)修订了《建安区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积极构建简洁、科学督办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案管室、信访室等部门对牵头转交办工作,及时转办,推动落实。对群腐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常委会常态研究,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2)完善信访举报件督办机制,2025年以前信访举报线索台账进行梳理,每月对信访转办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进行汇总更新。深化重复信访举报攻坚治理根据《许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处置反馈工作规程》,持续推进“三告知一反馈”制度落实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后的群众诉求化解问题。


(3)起草《建安区纪委监委保密管理工作规定》,经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组织委机关和派驻组干部签订2026年度保密承诺书,认真做好第一季度保密自查工作。纪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提醒,组织全委干部以室部为单位开展保密知识学习、测试,邀请市保密局领导同志莅临区纪委监委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培训。


5.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充分。


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建安区纪委监委2026年普法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建设常态化。组织委各室人员参加省纪委监委法规业务视频培训会,传达学习《关于规划类文件有关共性问题的提醒》,“清风建安”公众号及时转发“明纪释法”等纪法宣传小视频。


(二)日常监督不够有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


1.对机关干部监督不到位。


干部监督室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整改期间,干部监督室共开展在岗履职和违规饮酒专项检查5次。


2.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根据日常监督主要事项制定日常监督登记表台账,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定期将台账报送至案管室。案管室汇总后录入案管系统,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反馈整改。


3.乡镇纪委“三化”建设有差距。


(1)根据《关于印发一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全区乡镇(街道)纪委“三专”人员聚焦主责主业情况进行起底,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印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强化对整改问题的跟踪问效,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清理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委员分工兼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提醒各乡镇纪委书记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研究新一届班子分工时切实做到纪委书记及专职人员专职专责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对现行关于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准入资格涉及法律法规、工作规程进行整理,印发《乡镇纪委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选把握要点》,做好新提名人选资格预审。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落实“纪(工)委书记提名、任免,由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协商报区委研究决定”要求。对照区委对乡镇党委、纪委换届有关要求,制定《2026年乡镇纪委换届考察程序》,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乡镇纪委换届考察各项工作。


(2)由案管室对乡镇纪委谈话场所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在纪委常委会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定期将谈话措施台账进行汇总,并对谈话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印发《纪检监察业务制度汇编》,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安全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初核期间安全风险管控的工作提示》发给各办案科室学习。


4.案件处置标准不够高、程序不够规范。


(1)对重要措施实施全流程监管,对措施使用审批流程进行复核,确保流程清晰、使用规范、审批权限正确。案管室、财务室、办公室三方对涉案财物进行核对抽查,核对记录留档保存。涉案财物管理室实现监控无死角覆盖,涉案财物进出库有案管室、财务室、办公室三方同时在场,并由案管室全程录像留档。


(2)由案管室对收到的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时跟踪问题线索办理进度。


(3)建立整改台账,就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移交案件承办部门完成整改。审理室建立案件受理登记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收卷,同步开展形式审核。由区纪委审理室对乡镇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严把案卷质量关。


5.财务管理不严谨。


(1)2022、2023年的财务凭证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依据《建安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办法》开展财务工作,实行记账前由经办人、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多级审核,重点核查摘要、科目、发票、附件等的匹配性,确保支出有据、科目准确、要素齐全。


(2)修订完善《建安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办法》,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各室,督促严格落实。严格工作要求,按要求做到类别、要求内容一致、加盖发票公章。


(3)完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资产清单,建立《建安区纪委监委项目验收表》,加强项目验收管理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要求每月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组织学习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财务制度,建立会计手续完善补正台账,财务室严格审核把关,压实部门责任。


(三)党建引领作用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建工作存在偏差。


(1)召开专题委员会,通报专项巡察整改并研讨整改方案。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述职工作总结,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等。参照上级党组织工作要点,制定本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发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在办案一线、综合部门等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以履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三段式书写方式,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突出特点与亮点进行述职建立自审、机关党委审、机关党委书记审的三级述职报告审查机制,严禁网上下载,相互抄写。


2.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1)对照区委、区委组织部门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通知》要求,制定区纪委监委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个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起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时,在保持与区委要求不减、标准不降的基础上,委组织部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重点提醒把握“四个不准”的要求。严把会前审核程序,通过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班子成员个人初审、委领导复审、报区委组织部联络组终审”流程,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反馈符合要求。对所有班子成员围绕相互批评意见、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以及后续修改完善的整改措施,逐一从严审核把关、逐项对账销号,形成查摆—制定—优化—落实—销号全链条完整整改闭环,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见底见效。


(2)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支部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强化思想认识,严格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签到标准,制定《中共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会签到制度》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不得代签、补签。强化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对组织生活会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结果纳入日常支部工作评定内容。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集中互检,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扛牢责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效果评估,逐项过筛、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改了又犯;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进展、动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久久为功见成效。


(二)深入推进建章立制,着力扎紧长效制度笼子


深挖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漏洞,进一步对内部管理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整改由“当下改”向“长久立”延伸。


(三)深度融合成果运用,持续深化以巡促治效能


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融入“三化”建设,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扛牢监督首责、提升办案质效、推进群腐集中整治的实招硬招,体现在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果上。



  建安区纪委监委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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