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檑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0/11/10 16:20:17 访问次数:


经查,李檑同志在负责宋庄社区厂院及酒店的拆迁赔偿工作中,工作失职重复补偿,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其行为构成违纪实事。

日前,经魏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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