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十五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建设发展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1月16日、19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县级分管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本轮巡察反馈工作按要求全部完成。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机关和部门处理。
现将反馈情况摘要编发如下:
一、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人大机关:一是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主要表现在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同向发力不够,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人大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学习不牢固,履职尽责有差距。三是作风建设有短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作风纪律建设不扎实,指导基层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不均衡,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四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力,组织建设有所欠缺。主要表现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区政府办公室:一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力。主要表现在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巡察成果运用有差距。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责任履行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有短板,重点工作推进有弱项。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纪律作风建设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四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区政协机关:一是对巡察整改落实的认识不够深刻,主动性不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武装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民主监督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四是机关组织建设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委社会工作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有偏差,统筹谋划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到位,推动社区工作规范化仍有差距,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抓得不实。
区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巡察整改不彻底,统筹推进全区应急体系建设有短板,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作风建设弱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区医疗保障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整改效果不牢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发力不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党组领导作用弱化,数字经济发展统筹谋划不够扎实,政务服务质效不够高,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区城市更新和建设发展中心: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标准不高,巡察反馈问题未做到真改实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统筹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不够有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有漏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有偏差,机关内部管理存在漏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