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巡察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哲参加许昌市院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巡察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情况反馈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第四轮巡察组组长温广超反馈巡察意见,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侯华生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代表鄢陵县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
针对巡视整改工作,刘哲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整改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研究,直面问题,深究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与日常检察履职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强化队伍监督结合起来,锲而不舍、扎实有力,持续推进、精准发力,建立巡察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要强化政治担当,完善措施整改落实。县检察院党组要认真检视反思,对症下药,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讲规矩、守纪律,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团结协作。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地生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基础工作,锲而不舍、常抓不懈。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严肃政治责任,立足长效抓整改。县检察院党组要不断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督导,掌握整改举措、行动和效果,及时指出和纠正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盯住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典型问题要及时提醒,跟踪问效。强化以整改促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巡察整改的全局性、统筹性、系统性思维,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刘哲强调,县检察院党组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县委和许昌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以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果,让县委放心、让许昌市检察院巡察组认可、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