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和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是常委会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作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个议题的制度。
建立和实行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是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真正把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条 县纪委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我们党进行“四个伟大”的实践贯通起来,同以推动新时代鄢陵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贯通起来,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到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充分讨论交流,提出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的落实执行建议,通过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最终形成常委会贯彻落实第一重要议题的措施意见。
第四条 县纪委常委会委员要发挥示范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习领会,认认真真讨论交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具体落实建议,集体研究形成贯彻落实的措施意见,共同推动第一议题的贯彻落实,为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作表率,为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好头。
第一议题涉及的分管常委要带领牵头部门,围绕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
第五条 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党支部要根据县纪委常委会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将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所学内容,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专题学习、党课辅导、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党支部落实常委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意见。
第六条 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优良学风,落实“自学、研学、讲学、比学、践学”五位一体学习体系,按照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的安排部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要根据县纪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办公会的意见或者其他常委会委员的提议,提出第一议题内容建议方案,经书记审定后,及时将第一议题纳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范围,并备好提请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的文件材料。
对县纪委常委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办公室要形成议定事项纪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查,对学习开展不力、不真学不深学、敷衍应付的,以适当方式及时在机关内部通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机关党委要根据县纪委常委会意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委机关各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有关内容。
第八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常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