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来源: 禹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2/09 18:00:28 访问次数:

一、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人民法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对市行政北路法院小区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在颍川街道办事处多次下达告知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督查并下发警示提醒函的情况下,仍未对法院小区落实人员排查、卡点值守等疫情防控措施。经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法院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市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监管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属地单位做好法院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市商务局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20年2月8日,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督查中发现,在一峰生活广场人员流动大的情况下,仍存在商场内个别群众不戴口罩来回走动的现象。市商务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负有主要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市商务局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市商务局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部门职责,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责任编辑: 禹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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