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21年度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预算,具体如下:
1、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科室2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及机关党委。
2、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至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五)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编制93名,其中行政编制75名,事业编制18名(管理岗位1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113名;现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在职人数为185人,离退休人数19人。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许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七届许昌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清廉禹州,为推动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2960.15万元,支出总计296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14.48万元,减少9.6%,支出减少314.48万元,减少9.6%。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960.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8万元,减少9.6%,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其中:专项收入345.08万元,比上年减少729.56万元,减少67.89%,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及项目数量减少;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债务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960.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8万元,减少9.6%,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269.68万元,占76.67 %,比上年增加573.74万元,增加33.83%,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一倍多,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2万元,占1.33%,比上年减少5.82万元,减少12.92%,原因是相关费用减少;商品服务支出306.17万元,占10.34%,比上年减少152.83万元,减少33.3%,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45.08万元,占11.66%,比上年减少729.56万元,减少67.89%,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及项目数量减少。主要项目是:查办案件专项经费、拍摄廉政微电影、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征订及安可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
2021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33.33%,原因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41%,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以每辆车4万元核定经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原因是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6.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减少152.83万元,减少33.3%,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21年,我部门对办理留置案件业务费等4个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34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查办案件专项经费项目。按照中央、省和许昌市纪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设立查办案件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委机关各室(部)查办案件及查处各类自办及上级指定管辖留置案件。开展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供销社系统专项整治、政法系统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等工作,达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果。
2、廉政微电影拍摄项目。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全省“以案促改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报》(豫纪办〔2020〕5号)精神和禹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内各项法规,开展教育警示,设立廉政微电影拍摄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以典型案例拍摄微视频,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制作红色箴言,一周一期,贯穿全年。达到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培养现代文明人格的效果。
3、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征订项目。按照许昌市纪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征订学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单位纪检监察报刊征订效率,减轻全市各单位经费负担,设立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征订项目,预算金额45.08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为全市各单位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杂志,达到以更加高效的服务助力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效果。
4、安可替代项目。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中心印发《关于实施安可替代工程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纪国监信息[2020]100号)和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内网实施安可替代工程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解除后顾之忧,设立安可替代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安全保密系统的建设以及公文传输系统、安全邮件系统的安可替代,达到保密效果。
我部门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监督,提升自评质量,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 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公开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