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禹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禹州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禹州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禹州市纪委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5)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包括编制人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等)
禹州市纪委共有编制97名,其中:行政编制75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干部84人,离退休干部16人。
二、机构设置
禹州市纪委内设2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五执纪监督室、第六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信息技术保障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17.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35.9万元,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加人员28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9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65万元,占68.99%;项目支出439.5万元,占31.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7.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35.9万元,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加人员28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1.06万元,增长51.39%。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加人员26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相应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4.31万元,占8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42万元,占7.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21万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类)42.21万元,占2.9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9.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56.33万元,支出决算79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1%。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基数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1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查办案件数量超过年初预定数量,费用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34.75万元,支出决算2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休人员支出未列入年终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该科目年初预算65.61万元,支出决算6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休人员支出未列入年终决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9.87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36万元,支出决算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3.75万元,支出决算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8.73万元,支出决算4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基数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30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万元,完成预算的345.9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市人民检察院调剂进车辆2台,更新车辆4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0.64万元,完成预算的371.79%,占9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占2.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调剂进车辆2台,更新车辆4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39.25万元,购置车辆4辆,其中商务乘用车1辆、小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3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日常工作开支。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接待数量。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省、许昌市纪委来禹调研开支。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个、来宾1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及车辆增加,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