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许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安排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晓光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进宏主持会议。
曹晓光指出,要提升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全面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内涵。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高质量推动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聚焦职责定位,做实巡察监督。要严格落实政治巡察任务要求,更加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突出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以高质量落实政治监督根本任务、高站位对标政治监督目标要求,着力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坚持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巡察工作成效的“检验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诉求最集中、关心最急切的突出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曹晓光强调,要深化政治巡察,做深做细巡察“政治体检”。一要落实政治巡察监督标准,做到“四个对照”。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二要把握政治巡察监督路径,做到“四个紧盯”。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深化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做到“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曹晓光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完成市委巡察任务。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增强方案的“针对性”。要善于分析共性问题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在兼顾一般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合理分配监督精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二要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协同作战的“融合性”。要健全涉及巡察全过程的协作配合机制,把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变“单线作战”为“合力作战”,连接打通断点堵点,避免重复“攻击”浪费“火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扛牢主体责任,提升问题整改的“主动性”。要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巡察组反馈内容,把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曹晓光强调,要坚持同题共答,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整体质效。一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有主动担责意识,积极配合支持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接受巡察监督,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激发共同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切实把影响和制约单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找出来、解决掉,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二是参与巡察干部要有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维护良好形象。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履行好巡察监督职责,严守纪律和规矩,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必须带头不做。三是函询单位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推动巡察函询见到实效。各函询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结合巡察重点和函询要求,指定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许进宏就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市委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今天的会议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履行职责使命。本轮巡察工作要以省委巡视为标杆,强化政治担当,凝聚监督合力,坚持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取得扎实成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练就“政治慧眼”,真正发挥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三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巡察成效。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涉及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好市委巡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函询单位负责同志,被巡察(督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轮巡察共设8个巡察组和1个巡察整改督查组,采取“常规巡察+专项督查”的方式,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煤炭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市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市林业发展中心、国有禹州市林场、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展览馆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颍川街道、韩城街道、方山镇、顺店镇、梁北镇、浅井镇、苌庄镇、磨街乡等8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