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回顾
1.持续加强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自觉
理论武装持续强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5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政治监督常态长效。制定《一清单一台账两报告工作制度》,突出9项监督重点,明确7种监督方式,以政治监督统领日常监督,扎实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人防系统腐败、供销社系统腐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处理违反政治纪律4人,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了党中央政令畅通。服务大局有位有为。制定《关于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实的暂行办法》,深入一线加强监督,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共问责党员干部144人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促进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地。防疫救灾保障有力。坚持把保障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深入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208轮次,共发现问题60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问责3人,在防疫救灾大战大考中助力打赢两场硬仗。
2.推动“三不”一体推进,“清廉长葛”建设全面铺开
严惩力度持续强化。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审查调查244件,党纪政务处分272人,2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53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治理成效持续显现。以长葛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以案促改工作县级联系点为抓手,推动以案促改向以案促治提升,持续扎牢制度笼子。2021年,全市共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165份,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435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65场次,整改问题413个,修订完善新建各类制度机制145项,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思想防线持续巩固。依托“清风长葛”一微一博新媒体平台每日向“微粉”推送廉政信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开展党规党纪进基层、进机关廉政教育,组织集中宣讲活动57场,覆盖基层党员干部一万余人次。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镇村换届为契机,组织全市5900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169名科级青年干部中扎实开展“扣好第一粒扣子”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总开关”不断拧紧。清廉氛围持续提升。制定《长葛市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清廉长葛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朗、民风清淳6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全方位推进清廉长葛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风气愈加浓厚。
3.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以村居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和考评制度,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在全市深入开展“三清村社”创建活动,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已创建达标一类村56个、二类村214个。建设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探索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异常数据筛查,精准查纠“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压缩基层“微腐败”生存空间。妥善化解基层信访问题。高效推进信访举报分析、重复举报集中治理、信访举报转交办督办等工作,常态化处置化解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470件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总量、越级访量、重复访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1.81%、50%、32.96%,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先后开展廉政教育报告会2场,对800余名政法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共受理政法干警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1件,已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8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督促完善制度机制27项,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有效纠治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推动政法队伍面貌一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制定关于强化监督职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0个,办结20起,处分党员干部24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以精准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发现问题87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通报批评单位5个,提醒约谈22人次,诫勉4人次。
4.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全市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两个责任”贯通落实。出台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探索开展政治生态评价,采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平台”线上考核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协助党委把好干部任用廉洁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正负面清单,建立“四风”问题线索审核机制,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专项整治,在节假日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8起,党纪政务处分35人。深化“一转两提”活动,累计开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督查70次,下发通报9期,给予通报批评104人,推进全市党员干部转作风、提效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展“群众办事,纪委陪跑”活动和“纪委+工商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万人助企、联镇帮村”活动加强监督,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以监督促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在全市公检法司部门开展失信人员专项整治和集中清收农信系统不良贷款工作,促进金融行业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激励担当更加有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7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87.8%,做到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稳妥实施容错免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工作,帮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建立“567”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室组镇”联合监督办案,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长葛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政法机关信息沟通、对接协作机制,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5.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巡察工作持续规范。以市委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对现有巡察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强化多种监督贯通融合,织密监督立体网络,累计修订、新建制度3项,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巡察问题深入整改。选择15个市直单位和5个镇及所辖的14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回头看”,发现并反馈问题932个。对 “回头看”中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联审联评,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9条,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69条,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首轮巡察良好开局。采取常专结合、部门联动等方式,高质量启动十四届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对5个市直单位、1个涉粮企事业单位、3个涉粮职能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直接巡察基层粮站、粮库、粮所16个,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发力,累计发现各类问题244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追缴资金27万余元,首轮巡察实现良好开局。
6.突出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到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党性提升培训,走好“先行棋”。委机关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探索开展“忠诚型、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堡垒型、人文型”“六型”模范机关建设,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党建、业务工作互促互进。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出台派驻(派出)机构工作记实手册,促进派驻和镇(办)纪委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青年干部育才奖励办法,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提升。组织镇(办)新任职纪委书记开展专题知识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实现政治站位、监督水平、案件质效、能力素质整体提升。自我要求更加严格。完善内控机制,配合许昌市纪委监委顺利通过省纪委监委内部监督调研整改验收。积极接受特约监察员等外部监督,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和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惩治“灯下黑”,共收到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件,组织处理6人,处分1人,并高质量开展以案促改,提高拒腐防“围”能力,严防“灯下黑”。
2022年主要工作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河南省十一次党代会、许昌市八次党代会和长葛市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按照“1656”工作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新征程上继续推进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促进党建“第一责任”引领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清廉长葛”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实力长葛、活力长葛、魅力长葛、合力长葛,勇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悟全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主要任务,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宏伟蓝图,许昌市第八次党代会对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了安排部署,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对深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安排,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推动落实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强化执纪执法,围绕服务长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围绕促进管党治党任务落地见效实化监督治理效能,推动长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坚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精准监督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要求,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聚焦“三新一高”,及时纠治“穿新鞋走老路”、“两高一剩”、乱占耕地建养殖场或种植花卉果木等行为,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长葛在推动党中央针对河南的各项重大战略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到位、落细落实。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政治监督工作指引,深化实化细化政治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事项正负清单,压实主责部门责任,完善政治监督清单月报告制度,实行“一事项、一方案、一台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长葛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跟进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四力长葛”,勇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等工作部署,在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实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完善“1+X”监督机制,强化对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情况的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紧盯市直单位重塑性改革,开展专项监督,严明纪律规矩,严禁迟滞拖延,严禁搞变通,严禁突击提拔、突击进人、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紧盯灾后恢复重建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行为;围绕“万人助企联镇帮村”,持续开展“群众办事、纪委陪跑”,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重点监督。围绕“五个强化”,突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专项检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对涉及“一把手”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健全完善长葛市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一台账一清单两报告制度》,继续抓好“两个责任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构建党内政治生态研判“执行—监督—问责”的三位一体机制。建立廉情通报制度,常态化、精准化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监督合力。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关于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督促“关键少数”知责履责担责。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省委决定中明确的8种情形。加大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气的监督,配合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深入细致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坚持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确保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扎实推进清廉长葛建设。严格按照《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清廉长葛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五年工作目标及6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突出“建好一本台账、抓好十个清廉单元、打造一批清廉示范点、建立一套保障机制、擦亮一张清廉名片”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朗、民风清淳的清廉长葛。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廉政教育体系建设,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创新“1+6”警示教育模式,常态化推进党规党纪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廉洁文化以案促改双示范点创建,推进清廉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持续深入推动“三清村社”创建活动,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协作联动、一地一专项推动移风易俗,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陋习禁办新风尚。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入推动公职人员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严肃查处金融领域各种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巩固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土地转让、项目审批、规划管理、征地拆迁、国有资本使用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推进行贿人信息库建设,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行为,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长葛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以案促改工作县级联系点为契机,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建立“一案一整改”抽查复核和质效评查机制,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积极探索推行“以案促改+”工作方法,拓展延伸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深化提升行政村(社区)以案促改,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提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质量。
坚持深化风腐一体纠治,确保作风建设成效持续巩固提升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重点纠治“有批示动一动、没批示不作为”及环境保护领域、乡村振兴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改造中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收礼送礼、吃请请吃一起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建立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化平台,探索开发“四风”问题监督信息系统,通过进行信息化数据综合分析和比对碰撞,挖掘疑似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复核抽查机制,提升“四风”类案件整体问责质量。
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坚持“一领域一专项、一单位一方案”,聚焦社保基金、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双减”、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有效治理。围绕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严肃查处在就业创业、优抚补助、减税降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持续推动黑恶案件“逐案筛查”“一案三查”“一案一报告”制度落实到位。拓展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采取“群众出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监督模式,把群众身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查清。将“三清村社”创建与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组织机构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探索总结村级监督治理“长葛经验”。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举报控告工作规则〉的实施办法》,规范“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认真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围绕“解放思想、提升能力、锤炼作风、实干立身、争先出彩”主题,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影响营商环境问题4个专项整治,探索建立纪律作风类违纪行为快速处理制度机制,切实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长葛市容错纠错事项事前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党风政风信息综合平台,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确保巡察监督质量全面提高
守牢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许昌市、长葛市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细化政治监督问题清单,重点检查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印发《十四届长葛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今年计划开展3轮常规巡察,并根据市委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专项巡察或巡察“回头看”。
深化巡察联动融合。灵活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开展巡察,建立完善巡察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健全巡察机构报告、报备制度,推动与上级巡察机构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统筹衔接,与组织监督的有机贯通,与职能部门监督的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
强化整改用好成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完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等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把抓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切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实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完成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全面做实双重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指引》,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制定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实化对下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推动派驻机构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充分发挥。规范设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厘清职责权限,融合监督力量。按照省、市监委部署,深化拓展市管企业、市管大中专院校派驻工作,适时在市管企业、市管大中专院校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派出监察专员,赋予监察权限,理顺事权关系。适时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规定,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规范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派驻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分级派驻监督。贯彻落实镇(办)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程,加强镇(办)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监督力量。修改派驻机构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派驻机构述职、报告工作等制度,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彻落实省纪委即将出台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细化监督单位具体任务清单,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各类监督统筹衔接的监督工作体系。继续深入推行“567”监督联动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室组镇”三位一体监督办案协作机制,通过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实现监督力量攥指成拳。规范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等工作,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一贯到底。提升监督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完善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在数据分析研判上提档升级,发挥科技监督的力量,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四化”建设上新水平
推动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建设“六型”机关为载体,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着力建设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团结高效的班子队伍。积极探索对镇(办)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措施,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推动法制化建设。自觉遵纪守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在贯通执纪执法上形成新机制,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持续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随机抽查,全面打造“铁案工程”。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等制度机制,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实现“人要处理、钱要追回”。
推动专业化建设。对标对表信息化工作三年规划,探索日常办公办案数字化转型,围绕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扎实开展“两法、两规、两条例”集中学习培训。健全年轻干部帮带机制,开展岗位练兵和案例教学,在实战实训中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信息综合、数据共享、技术升级等科技手段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锤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素质。
推动正规化建设。认真落实监察官法,稳妥有序组织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开展特约监察员换届。围绕新一届市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三气”要求,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更严、动辄则咎,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健全完善留置安全“第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和办案安全制度,落实好留置案件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实时监督机制,确保审查调查“双零”“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