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清风长葛 发布时间: 2024/04/30 11:49:48 访问次数: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长葛市财政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刘振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2年,刘振平利用担任长葛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59.59万元。刘振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20日,长葛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振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长葛市金财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贺振立违规领取交通补贴,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9年3月至12月,贺振立担任长葛市金财公司董事长期间,在配备公务车辆的同时,违规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共计5850元。2019年12月至2023年4月,贺振立担任长葛市金财公司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供其日常使用。贺振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8日,长葛市纪委监委给予贺振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降级处分,违规领取补贴予以收缴。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上述两起案例表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行为划出了明确的边界和红线。学纪知纪,旨在明纪守纪、贵在知行知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切实做到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长葛实践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打好教育提醒、明察暗访、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组合拳”。对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等行为,尤其是违规开支“三公”经费搞享乐奢靡问题,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防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歪风邪气潜滋暗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动“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要深挖彻查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下大力气铲除作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让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问题难以蔓延,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推动防范和治理作风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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