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纪委监委机关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来源: 长葛市 发布时间: 2020/10/28 16:48:30 访问次数:

一、机要文件办理程序及要求

1.签收。签收机要文件时应认真核对机要编号,逐件清点,重点文件逐页清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登记。文件签收后,按文件分类登记收文登记薄和公文处理,注明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收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份数、收发时间等。

3.呈批。文件加处理笺后,及时呈领导阅批。

4.传阅。按《机要文件传阅制度》处理。

5.回收。机要文件传阅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对未回收的文件应及时查明去向,核对后入柜,以备存档。

6.保管。机要文件的归档要齐全,分类要准确,统一存放于铁皮文件柜中。

7.销毁。需要销毁的机要文件严格上级规定要求进行销毁。

8.传真电报和本市级正式文件,视同机要文件进行管理。

二、机要文件收文登记

1.收件时,应检查邮封是否破损,文件要逐件核对,重点文件要逐页查看,如有异常应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2.严格收文登记,要注明发文单位,文件字号、标题、密级、份数、编号、收文时间,严格实行监签。

3.对收到的文件经签收、拆封、清点、登记、编号、附加文件处理笺后及时送领导批阅。

三、机要文件传阅

1.所有机要文件均应先呈书记阅批,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得漏传或自行扩发范围,传阅一般按领导职务高低或分工依次下传。

2.对中央、省委、许昌市委、中、省、许昌市纪委和涉密文件使用红色文件夹,区别对待,快速传阅。

3.对领导批示需有关室阅办的,通知其室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阅文。

4.为避免机要文件外传,实行每位领导一夹一传递,一人一记录,一次一检查,随时掌握文件去向。

5.传阅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办理,及时催阅催退,坚持文件传阅当日送当日收,严禁在机要室外过夜。

6.及时掌握传阅进程,严禁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失控,文件收回后应认真清点,传阅、办理情况要记录完整清楚。

7.文件传阅、办理结束后,应分类存入铁皮柜。

四、机要文件借阅

1.传借阅机要文件,经主管常委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须认真填写《机要文件借阅登记薄》,一般当天借当天还,带有密级的文件禁止带出存放处。

2.借阅人员不得私自复印、翻印文件或随意摘录文件内容,不得在文件上涂改、勾划和抽页。

3.借阅人员要爱护文件,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将借阅文件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5.借阅文件应按时归还,并在《机要文件借阅登记薄》上注销借阅手续,注明归还日期。

五、机要文件保管

1.机要文件存放的基本要求是做到四有:即有铁门、有铁制防护网、有铁皮柜、有保险锁。

2.机要文件应存在机要室的文件铁皮柜内,有专、兼职机要员专管。

3.中央、省委文件,中、省、许昌市纪委文件和密级较高的文件要单独分类保存。

4.机要文件在保管期间要定期查对、清点,按归档类目分类保存,节假日要重点看管,确保文件安全。

5.凡发文单位指定收回文件,都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清退,不能及时清退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6.凡需要销毁的文件,要严格清点、登记,有专人上交市委或市政府机要部门销毁。

责任编辑: 长葛市
  • 版权所有:中共长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葛市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180248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