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总支进行了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1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总支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3日反馈后,市医院党总支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类18项,细分24个问题,制定67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0个问题,4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2件,情况说明通知书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市委第三巡察组转(交)办问题事项7件,已办结完成7件。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97784.94元,其中,追缴党费411.6元,院内车辆管理违规支出25782.34元,伤残鉴定违规支出70380元,违规报销景区票据306.5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904.5元;截止目前共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对保卫科长李军民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对医患办主任周家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观念淡薄,党建引领作用不强。
1、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有偏差。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表面化、不深入。如,2018年领导班子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时间却为2020年10月15日和2020年11月12日,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编造补写、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每次院领导班子会议,都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等作为会议第一项议题,有效推动了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根据我院《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党总支班子分别于11月23日、12月15日开展了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院党总支书记符建涛于2021年1月7日对班子成员2020年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审阅。
(2)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务。2015年以来,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院总支班子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了12月及春节前需开展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以及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院领导班子计划于2021年3月与各支部、各科室签订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给全院中层干部明确任务、压实担子;三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党总支计划于2021年3月制定《中共长葛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党建工作意见》以及《中共长葛市人民医院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班子分工,落实“一岗双责”。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效果不明显。经查阅党总支会议记录及主题教育资料,班子成员于某某、高某某、陈某等人学习笔记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追责处理。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魏少伟于2020年11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于小五、高宏业、陈军就笔记缺失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党总支班子于12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总支书记符建涛在会议上强调,班子成员要按照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持续深化对主题教育的学习。
(4)人事管理松散。1996-2019年停薪留职人员达24人,占用医院编制资源,不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排查停薪留职情况。人事科全面排查了我院24名停薪留职人员个人情况,了解停薪留职原因,建立了停薪留职人员情况统计表;二是对现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处理。向市卫健委上报了《长葛市人民医院关于停薪留职人员处理建议的请示》,建议对已停薪留职人员继续按停薪留职对待,并由市卫健委逐步上报批复;三是加强人事管理。重新修订了《长葛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取消了停薪留职制度。
2、纪检监察工作弱化,履行监督责任乏力。
(5)干部职工廉政提醒不到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常出现。2015年4月至11月期间,医院先后有6人受到党政纪处理;2017年6月,人事科长王某因按领导的授意篡改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而受到党纪处理;2018年3月ICU副主任安某某、ICU主治医师娄某某协同他人动员其分管的住院病人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人体器官捐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医疗行业形象,二人分别被给予行政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0年12月22日,院领导在中层会议上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了元旦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及时追责处理。以上违纪事件的当事人已于当年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处理。2017年市纪委给予人事科长王超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市卫健委对ICU副主任安胜军、ICU主治医师娄俊杰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三是落实工作制度。2020年11月、12月及2021年1月,医院党总支班子成员每月都到分包联系点开展工作。
(6)干部职工存在营利性活动。经查阅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函询资料,发现市人民医院有4名职工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另有单位职工杨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人长期向医院出售A4纸、垃圾袋、洗衣粉、食品等物资。同时部分职工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在本市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有兼职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处理违规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4名违规违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已注销营业执照,并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单位职工向医院出售物资问题,已停止接收单位职工杨京昭、李忠义、张喜梅、张喜平等人向医院出售的物资,张喜梅、张喜平二人已退休,杨京昭、李忠义二人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全面排查执业情况。对全院医务人员的执业注册地点、执业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我院仅有一人执业医师证变更注册至长葛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通知本人后,现执业注册地点已变更回我单位;三是建立物资采购制度。建立了《长葛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物资采购,对于不符合采购制度规定的采购行为一律禁止。
3、党建工作虚化,基础不扎实。
(7)执行党建制度不严格问题。“三会一课”记录编造、补写、内容不完整。外科党支部2016年4月12日支部会记录中会议主题写的是“研究上半年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记录中却是“行政支部上半年没有发展党员任务”的内容。2016年内科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召开时间分别为2020年5月20日、2020年9月25日,弄虚作假问题突出。在查阅医院党总支及各支部党建资料过程中未见到老干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监督检查。2021年1月8日,医院主管党建负责人、院长助理胡官召对各党支部2020年的“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审阅检查,指出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如内科支部3月26日、6月26日的党员大会记录中,会议主题将“牢记使命”写为“劳记使命”,行政支部11月12日党员大会会议议题第一项与第二项重复,并要求相关支部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强老干部支部管理。结合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年领大、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为老干部支部设置了专人负责支部活动的安排及作好各类工作记录;三是对相关支部责任人进行处理。针对2016年“三会一课”存在的问题,由于支部书记更换,院长助理胡官召于2021年1月8日,对院内各党支部现支部书记进行了主体责任人谈话。
(8)党员发展材料不完整,有造假嫌疑。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上级党组织意见、入党志愿书中上级组织谈话情况及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均未填写。药财后党支部赵某某的入党材料中,没有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和从发展对象到正式党员的会议相关材料。行政支部胡某某的入党申请书中出现“作为预备党员”的内容。市医院党总支2014年至今发展的18名党员中,就有17名党员入党材料中所附的党员大会表决会议记录为伪造,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本上找不到相关内容,也没有会议票决单。外科支部杨某某作为发展对象的谈话记录显示谈话人是原院长张某某,谈话人签名却是朱某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院长助理胡官召于2021年元月8日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在会上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培训学习;二是严格追责。在会上,胡官召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主体责任人谈话,要求各支部书记在今后的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每一项工作流程都要按照要求,一丝不苟,要做到相关会议民主公开、发展材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2020年我院发展的党员王培洋同志所有程序均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
(9)党费收缴有少缴情况。2016年党费收缴收据显示,二门诊支部文某某少交党费84元,王某某少交党费33.6元;药财后支部于某某少交党费92.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对于2016年以来三名少交党费的党员,对少缴的党费金额已追缴到位,共411.6元,并对巡察组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培训学习。主管院长在2021年1月8日党支部书记会议上组织支部书记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了培训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各党支部积极按月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党办对各支部上缴党费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对于少缴或者漏缴的及时进行了纠正,杜绝了少缴漏缴情况。
(二)工作作风不实,“四风”问题犹存。
1、(10)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应付现象严重。马某某2016-2019四年的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基本一致,仅有略微改动。如:2016至2017两年的开篇一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研究,严肃追责。党总支班子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上述问题责任人马凤玲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魏少伟于2021年1月25日对班子成员的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阅检查,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2、(11)个别医生医德败坏。2015年4月17日上午,麻醉科值班医生刘某某、刘某某、赵某因对科室工资奖金分配问题有意见,擅自停止当日上午三台手术病人麻醉工作,在医疗行业和患者当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解决处理。上述问题已于当年处理完毕,分别给予了刘新霞、刘文艳、赵鹏三人全院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每人经济罚款1000元停职待岗一个月;取消两年内晋职晋升、进修、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另对科室主任蔡星三给予行政效能告诫一次;对科室副主任刘新霞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科室2015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二是开展医德考评工作。我院于2021年1月对为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医德医风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存入医德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三是开展医德医风教育。2020年1月,医务科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了医疗规范和行为规范学习培训,落实了医疗核心制度,规范了工作行为,保障了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
3、(12)制定文件不严谨问题。据统计行文日期与文号前后矛盾达30多次。如:长医(2015)03号文件行文日期为2015年1月19日,长医(2015)04号文件行文日期为2015年1月8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行政办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了公文写作及管理方面的学习,提高了行政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规范了公文书写行为;二是问责追责。行政办负责人赵永强针对此问题写出了书面检查;三是严格公文管理。行政办按照公文管理办法,做好各类文件登记管理工作,杜绝了行文日期与文号前后矛盾等错误现象。
4、(13)落实创文工作有短板问题。8月30日,在我市创文关键时期,市人民医院三名志愿者作风浮漂,上路值班期间,在电动车上休息、打电话,志愿者文明旗帜随手放在电动车上,不能认真履行志愿者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上述问题,市委第三巡察组下发了《整改建议通知书》,我院已进行了整改,经了解,三名志愿者中,其中两名为我院职工,医院对于李秀阁、马杰两名工作浮漂的人员已于9月初作出了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500元经济罚款;取消2020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罚,杜绝了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虚假支出较多问题。
1、(14)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大额支出未转账、无领导签字等不合规现象严重。如,2019年2月现金支付印刷费20.2万元;2017年9月付北京瑞祥泰康科技有限公司宣传费14.6万元不开具正规发票而是用收到条作支出凭证;2019年2月支付金水区康达医疗器械经营部款32.7万元、支付河南康弘药业公司776.7万元,无经办人及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据实处理。针对上述问题,财务科科长刘灵涛写出了书面检讨;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我院建立了长葛市人民医院关于《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现金管理规定》,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医院的财务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巡察反馈后,我院大额支出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杜绝了不合规现象。
2、(15)财务支出票据不规范。使用大量过期票据作支出凭证。如,使用90年代作废手写发票分别于2017年6月支印刷慢性病处方费用5.2万元、2019年1月支付印刷费91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情况,据实处理。医院对巡察反馈的支出票据进行了落实,查出经办人范付成已退休,副院长张伯建针对此事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认真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为落实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票据使用规定,我院制订了《长葛市人民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票据管理制。医院加强了收费票据、结算票据的管理和监督,杜绝不合规票据。
3、(16)购买设备未通过集中采购程序,设备款支付不合规。如,2017年9月付河南富泽医器公司设备款23.4万元,无政府采购手续;购买空调95台共计24.2万元无政府采购手续;2019年3月支付超声诊断系统费用69万元,无采购政府手续及验收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追责。医院对支付河南富泽已有七公司费用及超声专断系统费用手续进行了完善,副院长张伯建于2020年11月18日,对药械科科长进行了主体责任人谈话,院长助理胡官召于2020年11月20日对总务科科长朱铁山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我院在巡察反馈后的采购工作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及《长葛市人民医院采购制度》执行。
4、(17)单位和家属院住户、临街门面房用电未分开核算,管理混乱。2015年以来医院家属院、临街门面房用电未单独设电表核算管理,造成单位水电费支出不真实,易滋生腐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强管理,分开核算。我院已对二门诊加装独立电表,单独核算每月电费;针对家属院用电单独核算缴费问题,正在进行与电力公司进行沟通磋商;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针对单位和家属院用电管理混乱问题,建立了《长葛市人民医院用电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1、(18)违规报销烟酒支出。如,2015年12月报销招待费,标注支出事项为烟、酒、餐费共计4万元;2017年6月报销7件白酒费用6980元,8月报销一峰超市购买香烟费用177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追责。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11月18日,副院长张伯建对财务经办人赵拥军进行了批评教育,赵拥军写出了书面检讨;二是修订公务接待制度。我院修订并下发了《长葛市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严格把关。医院在进行报销支出时,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长、主管财务院长、院长五级审批制度,杜绝了违规报销现象。
2、(19)违规报销景区票据,有绕道旅游的嫌疑。2017年6月,支会务费9265元,其中何某某1476.5元,到温州参加会议,无文件,有雁荡山山庄景点住宿费280元,雁荡山到温州南高铁一等座费用26.5元,标注为到温州参加会议,无会议文件;2017年7月,报销洛阳龙门景区停车费10元,2017年4月22日10点31分长葛西到白马寺过路费75元、当日下午7点22分龙门到长葛西过路费6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追责并退款。已对当事人何天义作出严厉批评,何天义退还住宿费、过路费等共计306.5元,并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开展培训。组织院内中层干部进行差旅费开支、财务报销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
3、(20)违规让业务单位提供交通工具。2017年下半年至今,市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办公室违规让承建新区分院建设的中建五局项目部提供别克GL8商务轿车一辆,供新区分院建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考察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还车辆、追责处理。已将承建单位车辆退还给中建五局项目部,并于2020年11月19日对新区医院基建办负责人李建标进行了诫勉谈话,李建标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加强管理、落实制度。严格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自2020年11月9日起,院内职工用车须在车管办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用车目的、使用时间等。
4、(21)公共接待手续不齐全。如,2018年11月支付长葛市龙之梦大酒店有限公司餐费1400元,未按要求附接待函、派餐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财务科组织院内中层干部进行财务制度、公务接待方面的培训;二是严肃追责。副院长李磊对行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公务招待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了《长葛市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接待标准和手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22)巧立名目发放补助。通过查阅资料发现除正常工资、效益工资外,还发放临时工资、误餐补助、急救中心较去年同期住院人次增加补助、残疾人鉴定误餐补助、慢性病鉴定加班补助、降温补助、通讯补助、出车补助、创卫补助、溶栓补助、介入手术补助、上传病例补助、夜班补助、加班补助等。工资表明细水电煤补贴2006年工资改革已经取消,截至目前还继续发放每人每月111.5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停发不合理补助。医院下发了《关于停发各种补助的通知》,通知从2021年开始,停止发放临时工资、误餐补助、急救中心较去年同期住院人次增加补助、残疾人鉴定误餐补助、慢性病鉴定加班补助、降温补助、通讯补助、出车补助、创卫补助、溶栓补助、介入手术补助、上传病例补助、加班补助等各项不合理补助及水电煤补贴;二是严格追责。副院长张伯建对财务科科长刘灵涛及财务经办人赵拥军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完善制度。根据医院补助发放情况,制定《长葛市人民医院补助发放规定》,对不符合上级制度规定和行业发放规矩的各项补助,予以彻底杜绝。四是深入开展调研,据实解决现存问题。关于夜班费问题,医院组织专人对周边及上级医院夜班费发放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调研了解到,周边各级医院均执行有夜班费发放制度;同时广泛征求医院职工意见,征求结果为我院职工希望继续执行夜班费发放标准。结合该调研结果,经院党总支研究,向市卫健委提交申请发放夜班费的报告。
6、(23)外出培训考察手续不完善。如,2017年支付陈某、刘某某贵阳培训费用6022元,付刘某某等人进修费、培训费28828元,均无培训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追责。副院长张伯建已于2020年11月19日,对陈萍、刘艳霞、刘新霞三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制度。完善了《长葛市人民医院培训进修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管理、严控培训。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必须提供完备正规的文件手续,医务科、护理部建立了培训登记表,对于外部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登记记录。
7、(24)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现象。如,2019年4月12日,报销张某某、李某某、蔡某某到成都参会时乘坐郑州东至成都高铁一等座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还费用。张伯建、李建标、蔡立献将超标部分费用904.5元进行了退还;二是健全制度。建立了《长葛市人民医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职工报销行为;三是加强学习。于2021年1月份组织了本单位职工对建立健全后的财务报销制度等财务制度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医院的财务支出、报销等流程。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通过全面整改,市医院党总支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休止符。下一步,市医院党总支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市人民医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反思,深刻检讨,汲取教训。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确保党总支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
(三)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打造过硬医疗卫生队伍。
认真落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按规则、按程序、按集体意志办事,努力建设坚强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及选拔任用工作,杜绝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
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违规补贴、“三公”经费开支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院党总支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市医院各项工作。
中共长葛市人民医院党总支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