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 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1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认真开展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4日反馈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2项,细分38个问题,制定121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35个问题,3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5件,情况说明通知书2件,已全部完成。市委第二巡察组转(交)办问题线索2件,已全部办结完成。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3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54155元,其中,追缴党费15368元(上缴市直工委党费专户),追缴燃油费19030元、差旅费19757元(上缴廉政专户)。截至目前共对246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3人、诫勉谈话2人(次)、做出书面检查102人(次)、全系统通报批评62人(次)、提醒谈话56人(次)、辞职 1人。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中的四大方面12项38条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进行分解,细化为具体问题,分别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政治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应付思想,工作分工不具体、制定措施不落实。如《关于建立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分包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的通知》中出现病句“制定了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且全文找不到具体的联系点;局党组2019年7月制定的主体责任工作规则,要求每半年召开一 次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截至巡察进驻,也未专题召开过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修订完善《关于建立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分包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的通知》。二是明确列出党组成员分包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工作台账,定期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三是严格按照2020年制定的《中共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下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监督责任缺位。
①派驻纪检组督促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安全隐患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紧紧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全力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办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2020年12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列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明晰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无盲区、全覆盖。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2020年10月21日,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进基层”廉政教育宣讲活动。通过廉政教育宣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认知能力、防险意识。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了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和安全隐患知识,查看管理台账,核查罚没物品质量,于2020年12月24日制定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长市监【2020】57号),建立了《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台账》,并指定专门办公室按照属性分类存放罚没物品,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定期查验罚没物品,对出入较大的严格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②日常监督浮于表面,对单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视而不见,导致干部队伍管理松散、纪律松懈,甚至存在“吃空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4月10日、11月26日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对出现的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班时间玩手机、无考勤记录、无人员外出登记及集中签到时无签名、上班时间看网络小说等问题,及时下发《关于整改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责成市市场监管局拿出处理意见,并针对工作纪律作风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对违纪人员做出书面检查、扣发平时考核奖等处理决定。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协作联动,通过专项检查、阶段性督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日常监督扎实推进。抽调专门人员排查“吃空饷”人员,通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考勤记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吃空饷”问题。
③原工商局党组2017年第四季度、2018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及年度工作总结空白。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全面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填报工作台账,每年年中、年末按照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评,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改进完善,不断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年工作有序开展。
(3)“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原市食药监局党组2018年7月和11月先后组织召开的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整改台账内容雷同,有的甚至一字不差,两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组成员以自己为案例剖析材料照抄照搬;金桥市场监管所党支部2018年以来未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原市食药监局党组2018年7月和11月先后组织召开的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整改台账内容雷同,有的甚至一字不差,两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组成员以自己为案例剖析材料照抄照搬”问题开展自查,核实后由党组书记对原市食药监局班子成员开展了提醒约谈,并分别写出书面检查。二是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市场监管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认真查摆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在召开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市场流通行业系统性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做好了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审查把关,坚决杜绝材料照抄照搬,避免发言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分别于2020年8月份、12月份召开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促改及王景峰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 “推进市场流通行业系统性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并制定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市场流通行业系统性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长市监党【2020】51号)。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了政治责任意识,提高了廉洁意识,为市场监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局党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不力,党组书记仍直接负责和分管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26日,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五不直接分管》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将文件要求学精学透,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结合我局目前改革要求,强化了人员职责、工作融合,按照有关规定,充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做到了科学合理、职责明确。三是强化财务支出审核。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长市监【2020】61号)文件,严把财务支出关,实行了大额支出集体研究讨论决定、1000元以上实行预算管理和票据支出实行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业务主管审核、主管财务审核、局长审核等逐级审批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级级审批。
(5)“放管服”改革还有差距。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效率不高,落实窗口“一站式办结”方面存在短板,证照一个窗口办理的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宣传力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设立了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宣传栏,放置宣传彩页,利用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场监管”,设置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教程视频和操作指南。加大帮扶力度,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办理。二是加强信息流转,及时进行信息推送。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专区,受理企业登记材料后,将申请材料及时录入系统,统一分发给公安、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达到信息及时共享,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三是完善证照一窗口办理机制。将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纳入窗口登记办理,实现证照一个窗口办理;于2020年12月10日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长市监【2020】53号),实施注册登记3小时办结制。四是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简化住所登记条件,切实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说立行,标本兼治,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6)创文创卫监管工作有缺失。早餐、夜市监管有待提升,小餐饮店、小副食店环境卫生时有反弹。2020年7月,因对部分餐饮门店健康证过期、三防设施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监管不到位,被市创建办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0年7月因对部分餐饮门店健康证过期、三防设施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监管不到位,被市创建办通报批评的金桥市场监管所、长社市场监管所、长兴市场监管所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二是加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利用日常监管工作到经营户进行口头宣传,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大大提高了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召开培训会3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80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四是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早餐、夜市、小副食店的日常监管,共检查早餐、夜市2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小副食店34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五是加大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按要求在持证、亮证、餐具不消毒、经营环境及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早餐、夜市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3份,小副食店24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7)脱贫攻坚主动性不强。单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浮在面上,帮扶人员一派了之,后续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副书记罗涛同志就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自我批评。二是于2021年2月3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分包班子成员邢超举、刘松涛、刘士平分别作为坡胡镇东胡村、西赵庄村、西刘村脱贫攻坚组长,刘学钦、关建华、王鹏分别作为大周镇夏张村、新魏庄村、庞庄村的脱贫攻坚组组长,于庆云、孟登奎、陈钰分别作为南席镇套楼村、桂庄村、拐子张村脱贫攻坚组组长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帮扶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包的村、分包的户,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三是组织志愿者到帮扶贫困户家中开展卫生清洁、改善户容户貌,向贫困户送温暖等活动,送去了衣物、米、面、油等生活必须品,解决了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四是2021年2月3日党组副书记罗涛对我局帮扶大周镇的扶贫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帮扶人员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保持队伍不变,帮扶力量不减等持续开展帮扶、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方面,切实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8)环保攻坚监管措施不到位。燃煤散烧治理宣传氛围不浓,动态监管上有漏洞,网格化管理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疏堵”矛盾处理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了燃煤散烧宣传整治力度。在12个镇村悬挂横幅,主干道、人口密集处商业区宣传车不断、喇叭声不停,共悬挂横幅360条、出动宣传车48台次;充分利用党群微信群、广播、飞播、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等传播媒介在社区、居民区、商业网点集中地、餐饮店聚集区进行广泛宣传,共制作宣传栏20个、出动宣传车16台次、播放“显示屏”飞播580余条;印发《长葛市燃煤散烧治理告知书》、宣传彩页3000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张贴,公布举报电话6110176、6110158,举报使用燃煤每处奖励50-100元,举报流动散煤经营车辆每次奖励300元,举报散煤销售点每次奖励1000元的奖励政策,通过浓厚的宣传氛围,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形成自觉抵制散煤、禁用燃煤的治理效果。二是持续强化散煤销售动态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加大了对现存散煤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散煤经营户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其中,在排查中取缔南席镇散煤销售点1个,查扣香碳约15吨;针对农村红白喜事、古庙会仍偷用散煤现象, 12个市场监管所定期召开流动厨师会议,建立了流动厨师经营情况台账,签订了“不使用燃煤”承诺书163份,及时掌握流动厨师使用燃料情况,并对坡胡镇2家流动厨师的存煤(约0.7吨)进行了没收。三是堵疏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下发了《长葛市2020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持续开展2020年燃煤散烧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迅速开展秋冬季“抓源头、查煤源”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持续开展了秋冬季“抓源头、查煤源”专项行动,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整改;坚持“周督导、月排名”的考评机制,对各镇办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进行持续督导并排名,对问题反复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强有力的督导,倒逼责任落实,做到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当面指出,当场监督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9)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盲区。农村集体聚餐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有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局餐饮股牵头对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二是由党组书记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陈晓芳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聚餐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会,制定下发了《长葛市农村集体聚餐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和《长葛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进行现场宣传和培训,共培训50场次,培训人员1390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四是抓日常,强监管。加大了对农村聚餐示范店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共检查农村集体聚餐店50家,出动执法人员106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晨检记录、培训记录、消毒记录、进货索证索票记录、食品留样记录等,统一制作发放餐饮6S管理标识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6S管理模式进行全面搬家式整理,持续做好舌尖安全网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管的使用率。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聚餐示范单位共50家,保证了全市农村聚餐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五是全面排查全市建筑工地食堂,摸清底数,对无证经营的工地食堂和未穿戴工作衣帽及垃圾桶未加盖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食堂,现场下发整改意见书,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排查出的河南泰艺得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地食堂于2020年2月1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目前,全市10家建筑工地食堂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建筑工地食堂办证率,消除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安全。
(二)组织人事工作滞后,党建工作不扎实
1.机构融合不够到位。
(10)班子成员超职数。《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职数为3至7人,局党组现有党组成员17名。“三定方案”核定副局长职数3名,实际设置副局长7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向市委编委提出了《关于长葛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经局党组研究,向市深化改革办公室提出了《长葛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了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能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净化经济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局人事股积极与市委编委沟通对接,已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下发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长编【2020】54号文件)。三是2020年9月21日,我局党组成员周清华同志已由市委组织部下发长组文【2020】214号文件,免去党组成员职务,超职数干部配备工作逐步推进。
(11)应设未设派出机构。“三定方案”规定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17个,实际设置16个,市产业集聚区未设市场监督管理所。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我局正在积极与产业集聚区对接沟通,深入了解目前产业集聚区与老城镇、和尚桥镇、金桥办事处,三个镇办职能、属地交叉具体情况。二是待产业集聚区辖区情况分离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设立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所。
(12)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不深入。融合工作中各自为政、不协调不配合情况时有发生;基层所整合中存在职能下放、人员不下放,导致各所人员对原质监工作业务不熟悉,工作开展难度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据2019年12月31日下发的《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科级干部分工的通知》(长市监党【2019】48号)和2020年3月5日下发的《关于确定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分包基层所队联系点的通知》(长市监党【2020】5号)文件精神,对现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进行调整,打破原三块各自分管的套路分工,实现融合。二是加强培训学习,使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三部门人员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熟练掌握,达到相互之间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系统内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活动:10月25日,组织各辖区监管所执法人员及主流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等,对《广告法》培训(见附件1);11月4日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见附件2);“12.4”宪法宣传活动及开展业务学习研讨会(见附件3);通过开展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教育活动带动干部素质水平提升,切实增强改革后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开展了基层所的调研工作,充分了解现有人员状况、所辖区域监管对象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2021年元月4日,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统一分配安排的转业士官胡晓华等5名同志分别充实到我局南席监管所、石象监管所、古桥监管所、增福监管所,有效增强了基层工作实力。
2.人事管理混乱。
(13)人事信息不清。局党组对单位在职人员底数不清,在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单位才对人事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核对,澄清底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下发的《情况说明通知书》(2020-22-01),局人事股认真开展核实,截止到2020年8月份,我单位在职人员388人,其中包括: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197人、人事代理14人。长市监党【2020】2号显示在职399人,与汇报材料388人,相差11人,差异原因是:2020年1-7月份退休4人(王健林、李晓芳、李建梅、闫学义)、辞职2人(范爱民、张帅)、辞退1人(张备备)、调动转移4人(时津伟、杨晓静、郑勇、宋沛壮,以上四人均调至市纪委派驻组)。汇报材料显示388人,但通讯录显示387人,差异原因:通讯录里没有减少辞职人员张帅,少录入在职人员两人,一个是董可帅(该同志于2019年8月份,参加遴选考试到许昌市委办公室工作,其档案、编制均已办理相关手续,但工资手续一直没有办理)、第二个是潘聪雨(该同志于2020年5月份新录入人事代理身份至我局工作,系统内通讯录没有及时更新)。二是建立人事管理台账,并于每月5号,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了人事管理更加规范。
(14)管理制度有漏洞。局机关人事股与基层所沟通对接不畅,导致“吃空饷”人员有空可钻。如2019年9月原物价办人员张某转岗到南席市场监管所后一直未上班,单位一直正常向其发放工资,直至2020年5月局党组才发现该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党组会,做出了责成张备备辞职,并从8月份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的处理决定。二是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加强对系统内人员在岗工作情况督查,共督查工作纪律3次,并下发纠风督查通报2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建设所工作人员王占峰、李友军2人、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杜小杰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平时考核奖的处理决定。三是于2020年12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长市监【2020】63号)、《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及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长市监【2020】65号)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行为。
(15)人员超编、混编问题突出。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60人,实有人员176人。局机关、16个人基层所均存在混编混岗问题。其中局机关混岗人员38名,综合执法大队混岗人员18名,16个基层所混岗人员共89名;局机关6名非行政编制人员担任行政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按照“三定方案”编制设立情况,坚持只出不进的原则,逐步消化行政人员编;待有空编后,再向市委编委申请考录新进行政人员计划,最终达到逐步替代事业人员。二是对现有人员使用情况采用了逐步消化,禁止混岗使用行为,以后不再出现混岗情况。三是积极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公务员充实到行政岗位上,适时更换混岗人员。
(16)力量调配不均衡。执法监管人员大量集中在城区所,各镇所人员存在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奉献意识。2021年1月22日,局党组书记杨洪杰同志为全局党员干部讲党课,通过讲党课,树立了基层党员干部一心干事创业的敬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担当意识、风险意识,积极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局党组将基层监管工作与荣誉、评先评优的政策倾斜导向相结合,增强了基层站所岗位的吸引力。二是于2020年12月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轮岗交流制度》(长市监【2020】64号),对系统所有在岗人员增强了干部流动性,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向市编委递交了申请报告,积极改善基层力量不足及人员配备不均衡的现象。2020年12月中旬,对石象监管所、佛耳湖监管所、长兴监管所开展了集中调研,摸清了辖区监管对象和任务情况,于2021年1月4日分别充实胡晓华、桂贺杰两位转业士官到南席监管所,王义杰同志到石象监管所、高玉生同志到古桥监管所、董向阳同志到增福监管所,达到了人员分布均衡,有效提升了覆盖率。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7)抓机关党建意识不强。23名班子成员无一人答对自己的党龄,8人不清楚个人应缴党费标准,个别班子成员对“三会一课”、初心使命内容不知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长李青山、党组书记杨洪杰带头作出了深刻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查,相互之间开诚布公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达到了正视问题、共同提高、增进团结、坚决整改的目的。二是于11月23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杨洪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增强本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活动,对班子成员个人的党龄、党费标准及党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测试。局班子成员现场作答,对学习成果进行测评。通过测评,全体班子成员系统掌握了党费收缴、党龄计算等知识,取得了真正实效。
(18)组织生活敷衍应付。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不扎实、标准不高,存在学习笔记丢失,个别主要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找人代写;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相互批评走过场,自查问题年年批评年年犯,如原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何某2018年度与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对其他党组成员的批评意见一模一样。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扎实。如长兴市场监管所2019年支委会议记录全是学习内容,全年未安排其他组织活动;原工商局机关党委支部2018年党员73名,三个党小组常年参加党小组生活的只有22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何宏伟开展了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由党组副书记罗涛对原长兴所党支部书记赵华民、原工商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孙殿惠开展了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认真完成学习笔记,坚持每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20年全年学习时间达到了12次40余小时,参学率达到了90%以上,保证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三是于8月27日上午,举行了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轮流发言,切实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于2021年1月,按照市委组织部《中共长葛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了各党支部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查摆问题,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保证组织生活会取得良好成效。五是于2020年11月25日制定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管理工作制度》(长市监党【48】号),规范了“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加强了市场监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
(19)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建设、金桥、长社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本》缺失;原市食药监局直属中心所党支部2017年第二季度以来存在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偏低,支部党员普遍少交党费。巡察期间已责令局属各支部补缴党费1.53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建设、金桥、长社所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本》缺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中,建设、长社所党支部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及办公场所多次搬迁等原因造成《党费收缴登记本》缺失;金桥所党支部由于原支部书记突发疾病去世,未能及时交接工作导致《党费收缴登记本》缺失。二是由党组副书记对现任建设、长社、金桥所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整改建议通知书》,立行立改,对全局2017-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有35名在职党员及19名离退休党员存在欠缴漏缴党费情况。截止9月17日,上述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新标准要求共计补缴漏缴党费15368元,已上缴市直工委党费收缴专户。并由党组副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了书面检查。四是按时收缴党费。由局各党支部指定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年初与人事部门配合,核定年度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五是2020年11月25日制定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长市监【2020】50号),并于2020年12月14日,由党组书记杨洪杰带队,党组副书记罗涛、机关党委副书记乔国华等陪同,到局属各基层党支部检查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记录等工作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日常党费收缴工作,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0)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2018年6月21日,原市质监局检测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未落实发展党员入口票决制度,仍以举手表决形式接收李某为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党组副书记对原质监局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二是于2020年11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长市监党【2020】49号),确保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
(2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金桥市场监管所支部书记张某2020年1月任职,但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入该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金桥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张曙光组织关系已于8月12日,由坡胡镇党委转入我局。二是2020年11月25日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管理工作制度》(长市监党【2020】48号),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调转程序;同时,加强学习,于2020年12月9日,组织机关委员会全体同志共同学习了此项制度。通过学习,有效地提升了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在今后工作中,机关委员会全体同志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2)“学习强国”平台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截止8月11日,原市食药监局、工商局下属各支部多名党员当月学习为0分,如原工商局机关党支部有9名党员在此期间学习积分为0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对14名当月学习分数为0的党员干部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每月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广泛深入地开展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强国”平台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取得实效。
(三)廉洁纪律执行不严,廉政风险防控不力
1.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2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超预算支出服装费,原食药监局2016年服装费预算5.42万元,实际支出21.22万元,超预算支出15.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自查,服装费部门预算实际为两项预算,分别为2015年5月27日签长葛市部门预算专项资金9.02万元,该预算签发的复印件在2016年2月3日17号凭证后附;2016年列入部门预算5.43万元,两项服装费预算共计14.45万元。二是在实际支付中,依据长食药监【2014】43号《关于配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有关问题的请示》:“政府财政承担70%,个人承担30%”;财政承担的执法服装70%部分,于2016年2月3日17号凭证支付9.01万元和2016年9月7日4号凭证支付8.54万元,共计17.55万元;个人承担的30%共计6.38万元,包含总项支出中,已在2015年12月,2016年3月、9月、10月工资发放明细表中扣发,统一在局基本户的零余额账户中,并分批转予支付给制作服装厂。三是以上财政承担70%支出17.55万元和个人承担30%支出6.38万元,计23.93万元,超21.22万元支出2.71万元,在制作服装期间,新增人员16人,未在预算申请之列,其中:商务局生猪屠宰大队划转12人、军转士官3人、全省公务员招录1人。四是于2020年12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长市监【2020】61号),强化了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预算制度,未经预算审批不予支出。
(24)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原食药监局2016年支出2.38万元购入5台空调、2019年5月省拨价值70.5万元检测车一辆,均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查,原食药2016年2.38万元购入5台空调(2016年9月份5号凭证),已于2016年9月30日记账入固定资产(在2016年9月75号凭证中入固定资产,见附件);于2020年12月31日,将省拔价值70.5元检测车一辆,纳入了固定资产系统管理。二是由局党组副书记对原食药监局财务负责人马梦香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对全局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邢培丽同志负责固定资产专项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所有应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四是建立了长效机制,于2020年12月25日制定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长市监【2020】59号),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5)支出手续不全。原市质监局2018年支出探望费用2.01万余元,未附生病职工或家属名单;支出会议费3850元,无会议通知、会议内容培训文件等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在2019年度审计局对原质监局例行的审计中所反馈的此项问题,我单位经办人已在支出的福利费中附入了探望人员名单及家属名单、支出的会议费中补充了会议通知及签到表。二是对单位人员及直系亲属、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等看望,制定具体规定,由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实行一次性探望,费用不得超过300元。报销凭证须附探望人员或家属名单。三是修订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会议费支出作出专门规定,严格按照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及审批、备案管理程序执行。规定会议、培训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培训审批文件、会议、培训通知及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予以结算。
2.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26)违规变通报销。原市食药监局将招待费、舆情处置费等无法入账的费用变通为办公用品、耗材、汽油费入账;如2017年6月支出的办公用品费、耗材费中变通报销招待费、舆情处置费3000元。各基层所同样存在变通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违规变通报销问题进行核实,由党组副书记对原食药监局财务股负责人马梦香开展了提醒谈话并针对该问题做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于2021年1月18日,组织办公室、科技财务股、人事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学习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各项经费支出制定详细规定,严格把关,杜绝漏洞。
(27)超额取现支付。原市食药监局2016年9月两次分别取现2.1万元、6770元,用于支付差旅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由党组副书记对原食药监局财务股负责人马梦香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于2021年1月19日,组织办公室、科技财务股、人事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学习了《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各项经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
(28)公款存私户。大额资金转入基层站所报账员账户。原食药监局2016年至2019年发放的协管员报酬未经批量代发户发放,均转入基层所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如2019年5月支出协管员报酬43.56万元,转入基层所张某、董某、赵某、黄某等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由党组副书记对所涉及的原食药监局12个基层所和直属中心所相关责任人开展了集体约谈。二是协管员报酬已于2019年11月份起,由批量代发户进行发放。三是按照食安办提供的各基层所发放协管员人员名单,经食安办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财务主管领导签批后执行。四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执行,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支出。
(29)行政执法涉案物品管理漏洞多。单位没有制定涉案物品管理制度,没有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未建立涉案物品管理台账;各办案单位普遍对涉案物品管理混乱,监管缺失,涉案物品处置随意,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如原食药监局机关涉案的1000余件白酒、中心所涉案的油料、金桥所涉案的电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采用任何防护措施,长期存放,安全隐患大。在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局党组才对行政执法涉案物品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下发的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22-003号),开展了自查核实,对“原食药监局机关涉案的1000余件白酒”问题,已于2020年6月18日向长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0)豫1082执1539号,待该案执行终结后,责成原办案单位依法将涉案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中心所的油料”问题,该案件已于2018年4月11日移交于长葛市公安局处理,同时将涉案物资移交长葛市公安局。扣押物资现在暂存于原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中心所仓库。我局于2020年9月28日向市公安局送达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案物资处理催告函》长市监函告(2020)01092804号,督促长葛市公安局及时将上述涉案物资移走处理。目前该物品仍保存于原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中心所仓库,责成原办案单位继续督促长葛市公安局将涉案物资移走集中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金桥所涉案的电瓶”问题,因我局无权自行处理,通过积极与环保部门对接沟通,已于2020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及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济源市聚鑫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依法依规销毁了该批电瓶,相关证明材料已附档案,及时消除了因易燃易爆物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状态下长期存放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四是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管理,及时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等办案单位召开了整改会议,各办案单位分别设立了涉案物品专用仓库,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了台账及出入库登记表,杜绝了涉案物品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的现象,消除了廉政隐患。五是建立了长效机制,于2020年12月24日制定并印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长市监【2020】57号),为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主题教育不扎实
1.作风不严谨,纪律松懈。
(30)发文管理不规范。存在文号与发文时间逻辑冲突、文件内容审核不严、文件格式随意等问题。如长市监党【2019】38号文件中出现“维护现(巩)固质监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但出现错别字,还出现已经撤并的单位质监局;长市监【2019】12号文件《关于推荐梁建华等三名同志为考察对象的请示》,以局行政公文名义向市委组织部行文,不符合“党管干部”的原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长市监党【2019】38号文件中出现‘维护现(巩)固质监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中存在错别字问题,立行立改,以小红头文件形式通知立即更正,并予以重发。针对“长市监【2019】12号文件《关于推荐梁建华等三名同志为考察对象的请示》,以局行政公文名义向市委组织部行文,不符合‘党管干部’的原则”问题,组织办公室、人事股有关工作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加强公文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于2020年12月25日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长市监【2020】58号),明确党组、行政文件制作印发规范。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有关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及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要求,公文制发得到规范,发文质量得到提高。
(31)日常管理松散。机关考勤乱象丛生,存在签到不经常、“半日制”签到、《公务外出表》《请假审批表》空白签批、请假人员代替领导签字审批、长假审批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基层所早退问题突出,如8月4日巡察组暗访长兴市场监管所发现,4名工作人员提前离岗,巡察期间已责成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8月17日对局属各单位人员工作纪律开展全面排查,对签到不经常、“半日制”签到、《公务外出表》《请假审批表》空白签批、请假人员代替领导签字审批、长假审批不严格不规范基层所早退等问题,已对6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精神文明奖、工作绩效等相关处理。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开展督促检查,共督导检查4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下发督查通报2期。三是建立了长效机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查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严肃了工作纪律,规范了系统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32)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笔尖上的浪费”问题突出。查阅局党组班子成员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19本,仅1本使用超过一半,剩余笔记本均存在大量空白页面未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在办公楼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内张贴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宣传标语180份,在办公楼一楼大门口及大厅内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勤俭节约的宣传标语、宣传知识。提高全系统节约意识。三是组织了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人员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厉行节约情况进行了督查,班子成员都能按要求使用笔记本,全系统各单位勤俭节约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四是建立了长效机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台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长市监【2020】60号),提高了全系统人员节约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厉行节约。
(33)“务实创新”不务实。局党组2019年8月22日制定下发的“务实创新、转变作风”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活动第一阶段“学习理论、提升站位”时间要求为8月10日至20日,严重脱离实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按照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务实创新、转变作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发文时间应为8月17日。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于2020年12月25日制定下发了《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长市监【2020】58号),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公文收发程序,加强发文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人事股有关工作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加强公文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4)差旅费报销随意。原市食药监局机关2016年至2019年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会期半天的会议,差旅费均按照全天报销;巡察期间,共退回多报销的差旅费1.9万元;原市工商局2017年至2018年无出差审批列支差旅补助666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22-04号),所涉及到原食药监局的33名同志,已报销差旅费19757元予以追缴,并上缴至长葛市监察委员会廉政账户。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调整差旅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2017】39号文件)及《关于转发<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长财【2019】51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对原市工商局2017至2018年无出差审批列支差旅补助6660元问题进行核实,该问题在2019年度审计局对原工商局例行审计中已经反馈,原工商局已按照审计报告中“完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的要求进行了整改,2019年以来未出现无出差审批列支差旅补助行为。四是严格按照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调整差旅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制定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差旅费管理规定”,详细规定长葛市内及市外公务外出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规定。
(35)私车公养问题突出。原市食药监局基层所2016年以后已陆续配备电动执法车辆,但2016年至2019年各所仍出现报销燃油费情况。如2016年11月佛耳湖所长周某经手报销燃油费2300元、和尚桥所长张某报销燃油费1850元。巡察期间已责令退回燃油费1.97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下发的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22-05号),对涉及的原食药监局6个基层所长分别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的处理。二是对已报销燃油费1.9万元予以追缴,及时上缴至长葛市监察委员会廉政账户。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
(36)集中学习研讨不严肃。党组成员刘某2019年10月份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东拼西凑,内容既有“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又有“镇精准扶贫工作经验总结”,甚至还有复制网页原文上的广告;党组成员刘某2019年11月份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原文照搬网络资料。局属各支部上行下效,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抄袭成风,脱离实际。如长兴所支部党员黄某心得体会中出现“为助力江西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原市质监局机关支部委员岳某的剖析材料中出现“我本人王保平”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刘学钦、刘士平开展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由机关第三党支部及长兴所党支部书记分别对黄书军、岳君红两位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主题教育不扎实”等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主动对标认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三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章》和《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四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局党组及各党支部对相关材料的把关审核,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37)专题调研走过场。如党组成员何某的专题调研报告“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研报告”原文照搬网络范文,没有真正“把脉”我市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何宏伟开展了提醒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二是于2020年11月12日从严从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对照反思,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持续改善工作作风,重视调查研究质量。按照《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五比五不比”“五转五带头”学习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全体班子成员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坚持“深、实、细、准、效”,紧扣调研课题开展“五到五问”,掌握第一手材料,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38)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力。2017年市委巡察组向原市工商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工商局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4万余元问题,本轮巡察中发现该单位2017仍超标准列支招待费743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问题在2019年度审计局对原工商局例行审计中已作为问题反馈,已按照审计报告中“完善有关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执行”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重新修订《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专门对公务接待制定详细规定,加强内部管控,坚决杜绝超标准和非公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费开支。三是认真学习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避免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见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提升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将定期督办落实整改任务。对不按时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和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健全完善局机关人事、财务、厉行节约、考勤管理、人员轮岗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的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将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达工作压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把整改过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形成全局工作整体向前推进的局面。
中共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