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长葛市 发布时间: 2021/09/02 15:44:38 访问次数: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进行了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反馈会结束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组反馈情况整改方案,成立了以主任谢明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1年1月28日反馈后,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类29项,细分37个问题,制定67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36个,1个正在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4件,情况说明通知书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2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42240元,其中,追缴违规发放补助41400元,追缴违规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840元。截至目前共对1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班子会议记录敷衍应付”问题,办公室负责人路广群作出书面检查;“督查工作推进不力”和“督查专业能力不强”问题,督查五室负责人王钦作出书面检查;“督查问责力度不够”问题,效能监督室负责人胥晓川作出书面反思检查;“违规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问题,当事人李壮、郭瑞杰作出书面检查,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票据清单涉嫌造假”和“变通支出”问题,人财科负责人宋珂作出书面检查;“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问题,赵继德和王冲两人作出书面检查;“违规租赁办公用车”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利杰对财务人员宋珂进行提醒谈话;“机关管理宽松”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主任谢明志对来保国同志进行组织提醒;“大额支出无会议记录”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主任谢明志对9名科室长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

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一)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中心工作开展不扎实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1)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查阅资料发现,无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班子会议记录敷衍应付。2020年4月20日班子扩大会记录仅一句话11个字,5月6日班子扩大会记录仅一句话8个字。对38名干部职工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其中28名党员25名不清楚党员党龄起算时间,半数以上干部职工不知道“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四风”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针对“班子会议记录敷衍应付”问题,办公室负责人路广群写出了书面检查,明确路通同志为班子会议记录负责人,要求在以后的会议记录中严格按照会议内容详实记录,保证会议精神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每次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加强个人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

三是强化学习效果。利用集中授课和自学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熟记于心,要求学在平时,用在平时,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3月26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流于形式。重计划轻落实,整改台账与事实不符,立行立改事项清单落实不到位,计划安排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2019年11月、12月仅安排一次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平时工作中,引导中心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抓实学习教育。在主题教育期间必读书目基础上,组织党员认真盘点了学习成效,继续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再下功夫,结合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已进行了7次集中学习,开展了原文领学和交流研讨。

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中心结合近期工作,开展整改“回头看”,逐条逐项对账,对立行立改的事项深入开展整改,确保了各项问题销号归零。同时,完善了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了问题整改成果,堵塞了制度漏洞。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查阅资料发现,督查服务中心成立至今,仅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主要负责人批评意见均为2至3条,轻描淡写、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规定,提高了政治觉悟,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中共长葛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党支部已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了支部民主生活会,会上,各支部委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批评他人直击问题和矛盾,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切实提高了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针对性,得到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如实记录。确定了李秀生同志专门负责民主生活会记录工作,做到了记录认真详实、准确无误。

2.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

(4)督查工作推进不力。如,在2020年“改造提升81个老旧小区;加快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工程”工作中,由于督导不力,建设办化工厂家属院改造提升工程中部分车库未拆除、施工质量差,11月19日,被省政府集中督查组发现并受到批评。宇龙高端管材产业园项目,按台账要求2栋厂房主体施工完成20%。由于督查力度不够,对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市科工局督促不到位,致使宇龙高端管材产业园项目前期手续未办理。目前,项目仅处于厂房基础施工阶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建设办化工厂家属院部分车库拆除工作列入了督查台账,经过持续督查,现已督促建设办事处拆除到位。

二是针对宇龙高端管材产业园项目存在的问题,负责人王钦已写出了书面检查。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开展督查业务知识培训,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讨论,采取实地督查与理论相结合,不断提升了督查业务能力。

四是积极主动发挥督查职能。对宇龙高端管材产业园项目加大了督查力度,根据项目台账,与责任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逐项落实落细,同时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查等形式,提高了督查实效。目前,由于许昌北绕城高速规划占用项目用地,该项目需重新选址施工暂停。

(5)督查问责力度不够。如,在2018年6月26日和7月9日对全市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督查时,市场发展中心均有工作人员不在岗,仅对不在岗的帮扶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未对所在单位进行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问责。分管领导朱金刚对效能监督室负责人胥晓川进行了批评教育,胥晓川已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是举一反三。对督查时所存在的问题,中心各科室进行认真细致的反思,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以强有力的督查检查和行政问责,积极主动发挥督查职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

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督查通报》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新闻媒体进行全市曝光,对通报批评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对当事人通报的同时,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问题,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如4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联合市纪委监委对环保攻坚办、扬尘办、高铁办、老城镇、市产业集聚区等5个环保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

(6)督查担当意识缺乏。在日常督查中,担当意识不强,对工作进展滞后部门,不敢大胆督查,督查效果不明显。如,2020年1月至11月,对“市委经济工作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和我市承担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工作及三级民生实事”等三项工作21次进展情况督查中,仅有1次对滞后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增强担当意识。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消除了“老好人”。

二是强化督查效果。在督查工作中,对进展滞后单位及时进行提醒、催办,对因工作不力、工作消极而导致的工作进展滞后,严格按照《中共长葛市委 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长发﹝2018﹞5号)予以了全市通报批评,并移交市纪委问责。

三是建章立制。严格落实《中共长葛市委办公室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实的暂行办法>》,纠正了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提升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政令畅通。例如,为迎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环保督察工作,4月8日,督查服务中心联合市纪委监委成立长葛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导组,设立四个小组分别对全市十六个镇(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面督导,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达到了震慑一片的效果。

(7)督查专业能力不强。督查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欠缺,对推动工作落实和解决问题持续跟踪不到位,督查工作实效性打折扣。如,2019年在督查百菲萨项目开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只重视拆迁清表、周边环境打造,忽略了对开工需要具备条件的督查,导致奠基仪式当天无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开工手续。在对高铁沿线综合治理督查过程中,对应拆的底子掌握不清,督查拆除不力,导致被省政府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针对百菲萨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科室负责人王钦写出了书面检查。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高度重视高铁沿线综合治理督查工作,详细掌握了应拆底子,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并重点对老城镇、佛耳湖镇进行了跟踪督导。经过持续督查,目前,高铁沿线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是举一反三。对承担的所有督查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找出了问题根源,总结了经验教训,进行了及时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新建项目加强开工前具备的条件开展督促检查。目前,百菲萨项目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两个责任”落实有偏差,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

1.“两个责任”落实乏力。

(8)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査阅资料发现,无2019年党员领导干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及目标责任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应付。如,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仅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具体安排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严不实。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仅停留在“明确”制定上,未具体到行动中,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班子会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班子会,重点对政治建设、“一岗双责”、党内政治生活、廉政警示教育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要求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1年3月19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上,安排部署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围绕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并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不断压实党支部接受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尤其是注重对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会议最后,逐级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

(9)监督责任落实乏力。纪检监察力量薄弱。2018年以来仅有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扎实。自成立以来,未召开过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召开班子会明确纪检工作由王秋红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路通同志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2021年2月8日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徐光案件和济源重大舆情事件,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2021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

2.组织制度落实有偏差。

(10)组织设置不科学。机关现有党员29名,未设置党小组,不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合理设置党组织。2021年1月26日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申请调整“长葛市综合考评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为“长葛市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增补1名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由原来的3人支部委员变为5人支部委员,2021年4月1日市直工委批复同意申请。

二是设置党小组4个,分别由宋珂、王纪云、岳兰花、张建宾四名同志担任党小组长,明确各党小组成员,目前已正常开展活动。

(1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走过场。以政治理论学习代替讲党课。如,2020年3月30日党课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2020年5月29日党课学习内容为《十九大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1月,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部委员会4次、党小组会4次、党课教育1次,有效确保了党支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提升党课教育质量。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在第一季度党课,党支部书记樊全有授课前认真备课,撰写了高质量的党课讲稿,灵活运用教育方法,激发了全体党员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说服力和感染力,不断强化党员队伍的党性观念、党性修养。下步,将充分利用“三结合”,即把书记独讲与党员轮讲结合起来、把事例分析与座谈讨论结合起来、把理论讲解与开展活动结合起来的方法,全面提升党课质量。

(1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2019年12月9日讨论审议王某某同志预备党员转正时,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2020年2月28日讨论陈某某等4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时,仍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问责。2021年1月28日,召开支委会,针对问题,党支部组织委员曹海洲在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是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2021年2月2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陈小沛等四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和丁松涛等四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事宜,会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利用票决的方式分别对八名同志进行投票,保证了党员发展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13)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如,一名班子成员2018年调入,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经巡察整改,已于2020年12月24日转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党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立行立改。接到整改通知后,我单位王秋红同志组织关系已于2020年12月24日转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党支部。

二是学习教育。利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机,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的规定,提高了党建工作业务处理能力。

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原则和转接程序,落实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制度。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有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办理转接手续,上级党委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的名称。最后,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

3.人事管理不规范。

(14)未按“三定”方案设置股室。按照长编〔2020〕9号文件规定,核定内设机构6个,实设10个,超设4个。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严格按照市委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现共设有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目标考评股、督查一室、督查二室、专项查办室、人事财务股。合并了督查三室、督查四室、督查五室和效能监督室。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中共长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牢固树立了“一盘棋”思想,做到了分工不分家,相互搭台,相互补充,推动了工作全面落实。

(15)超配股级干部。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实设10名,超设4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对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任免调整,共设置6名股室负责人,并明确了具体分工,现已各司其职,认真开展工作。

(三)纪规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6)违规发放补助。如,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违规为全体工作人员发放防疫督查补助。经巡察整改,退缴补助资金4.14万元,对3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43-02)后,我单位已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发放补助4.14万元已于2020年11月30日全部退还,存入长葛市监察委员会账户。

二是严格问责。中心主任谢明志同志在全体会上对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扭转思想,提升站位,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财务管理混乱

(17)支出票据无明细。如,2019年12月28#凭证,支付长葛市金灿电脑商行1.59万元和长葛市超彩印务中心3600元,未附明细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整改。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严肃问责。分管领导王秋红对财务人员宋珂进行了严肃批评。

三是严格审核。规范财务制度,对于附件不齐、无依据、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加强财务票据审核,进一步落实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18)票据清单涉嫌造假。如,2018年12月38#、2019年12月28#凭证,支付长葛市攀攀商行电脑耗材、拖把、订书机共计3700元;2019年12月40#凭证,支付攀攀商行饮用水300箱3000元,A4打印纸20箱。以上物品票据清单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问责。针对问题,负责人宋珂写出了书面检查。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要求财务人员,一方面坚持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支出项目清单严格把关,逐项对照,对清单不详、内容不实的,一律不予支出。

(19)变通支出。如,2020年5月支付长葛市翔越商贸有限公司办公用品费用1.46万元,支付长葛市曹到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费用9730元,存在变通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严格发票报销信息的支出去向,做到每笔支出透明公正、备注清晰、清单详细、有理有据。规范原始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变通支付问题发生。

二是分管领导王秋红对财务人员宋珂进行了批评,宋珂已写出书面检查。

(20)未按规定记账。如,2019年12月部分票据凭证号未按顺序依次排列;2020年无财务人员记账、审核,支出凭证无凭证号。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针对此项问题,我单位将2019年12月票据凭证进行了重新装订,并对其他凭证进行了逐一核查。

二是针对2020年无财务人员记账、审核,支出凭证无凭证号问题。我单位已召开会议研究,固定专人专岗,由人事财务股赵晓伟进行记账,宋珂进行审核。同时,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制度,记账、审核岗位,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及时掌握新的财务制度和政策,努力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1)大额支出无会议记录。如,2020年5月、9月共计支付保存文印部打印复印费8.66万元;2020年7月,支付通美文印部打印复印费3.53万元。以上大额支出均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经巡察整改,完善了材料打印制度,主要负责人对9名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43-04)后,我单位已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12月14日下午,谢明志主任组织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各科室文印流程不规范事项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各科室在文印时,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办公室凭外出打印凭证,统一印制。

二是谢明志主任在会上对各科室长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要求各科室长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机关文印制度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2)违规租赁办公用车。2019年12月37#、42#凭证,租用长葛市程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部车辆,租期为6个月,租金共10.8万元。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后,对上述问题作了详细说明,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2020-43-01)后,我单位针对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并将详细情况说明上报至市委第四巡察组。

二是针对租车事项,我单位已经与2019年12底终止与长葛市程瑞汽车公司的租赁合同。

三是严肃问责。2020年12月14日,纪委第一派驻组组长孙利杰对我单位财务人员宋珂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是全面排查、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根据2020年4月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公务用车租赁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禁止行政事业单位租用车辆,我单位从2020年以来未发生车辆租用情况。

(23)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如,2019年12月28#凭证,支付办公室改造维修费1.61万元,无合同、无验收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要求当时负责该项工作的路广群同志写出情况说明。在办公室改造维修事项中,由于初组建单位,随着人员的不断增加,原有的会议室已不能满足正常会议的开展,经主任谢明志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同意527室、525室交由我单位使用,并同意两个房间改造。当时改造事项仓促,无专业财务人员指导,不了解财务制度,造成该项支出无合同、无验收报告。

二是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落实财务部门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24)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如2018年12月27#、30#、34#、38#凭证、2019年12月26#凭证,支付电脑22台10.6万元、办公家具9.84万元;2019年32#、40#凭证,支付家具和电子设备11.38万元、电脑2台7200元。以上购置物品均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针对此项问题,经与财政局国资科、市政府办、市委办协商,目前我单位已经申请了固定资产账户,但需经市政府办申请,转入市委办,待市委办批复后直接录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户。目前,正在完善手续。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明确人事财务股赵晓伟专人统一管理。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2018、2019年购买的家具、电子设备、电脑进行清查盘点,并计入固定资产台账。

三是定期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查明有无丢失、损坏或未列入账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25)违规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查阅资料发现,2名工作人员生育二孩后,仍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经巡察整改,共退缴违规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840元,取消两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43-01)后,我单位已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2020年11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责令李壮、郭瑞杰两名同志写出书面检查,退回2018年12月以来,进入我单位后领取的21个月独生子女费,每人计420元,共计840元。2020年11月22日前,此款项已退回巡察组廉政账户。

三是2020年11月21日召开全体会议,李壮、郭瑞杰两名同志在会上作检查。对李壮、郭瑞杰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警示教育。通过此次事件,教育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于律己、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作风建设推进不力,“四风”问题纠而不息

1.作风抓而不实

(26)机关管理宽松。如,公务外出(用车))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存在自己用车自己审批现象;个别干部上班期间将个人自行车推入综合楼5楼办公室,影响机关形象。经巡察整改,完善了公务外出(用车)审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2020-43-03)后,我单位已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2020年11月28日召开班子会,对535室办公人员来保国同志进行了批评,要求立即对535室进行卫生清理和物品规整,移走自行车,保持好室内卫生;12月9日,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主任谢明志对来保国同志进行了组织提醒,要求来保国同志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二是完善制度。重新对公务外出(用车)审批单和公务外出(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加强机关管理。要求人员外出督导时,严格按审批单内容填写科室名称和督查人员,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签批,杜绝个人审签、填写不规范和涂改等问题发生。

(27)机关发文管理混乱。如,2018年第88期督查通报印发日期为6月28日,第89期督查通报印发日期却为6月24日,印发日期和通报期数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召开班子会,要求班子成员审批通报时严格把关,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建立行文登记台账,避免出现文号、时间逻辑关系混乱现象。

二是召开全体会,集中学习《公文处理工作规定》《文印管理制度》,要求全体人员准确把握公文的形式与格式,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文印程序,减少文件管理混乱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行文需经科室拟稿、分管审批、局长签发程序,实行层层把关。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存

(28)督查工作流于形式。督查数量代替督查结果,督查未从工作实际出发,仅强调时间节点及整改结果。如,2018年3月14日印发的第5期社区规范化建设督査通报中要求“各镇办及市直部门务必3月14日早上8点以前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发文质量。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对于能够言简意赅的文件决不长篇大论,全面杜绝文件中日期不符、字词错配等低级错误发生,认真执行发文审签各项流程,确保文件处理及时、高效,发文流程严谨规范。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丰富学识和创新求实的精神,在工作中,进一步拓宽督查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原则性和创造性。

(29)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如,2020年12月3日,赵某某等人由综合楼到3号楼207开会,竟乘坐公车出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追责。针对此问题,赵继德和王冲两人已写出了书面检查。

二是完善制度。重新设计人员外出单和公务用车单,规范外出与用车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和公务用车规定。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二)压实主体责任。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整改责任,不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增强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最新的细则、措施,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深化整改成效。结合“强基提质行动年”活动,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健全一套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抓巩固抓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成效。

市委市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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