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党支部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中共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长葛市 发布时间: 2021/09/02 15:44:28 访问次数: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党支部进行了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2021年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反馈会结束后,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党支部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组反馈情况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1年1月26日反馈后,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支委会,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类29项,细分51个问题,制定92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45个问题,6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1件,情况说明通知书1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4100元。截至目前共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刘都旺、张广军、梅伟霞三位同志因巡察期间不在岗,被派驻组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扣发一个月平时考核奖;席韶鹏、马晓芹、冯晓琴三位同志因缺岗,被我单位党支部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乔晓辉、韩建芳、陈醒三位同志因对巡察发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我单位党支部提醒谈话,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新思想不够深入,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弱化。

(1)领导班子力量弱。2018年至今,地方史志编纂室行政班子长期只有1名班子成员,职能作用无法正常发挥;2016年9月—2019年1月,班子会、支委会等各种会议记录混写混记,党支部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弱化。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申请为我单位配齐领导班子,并加强班子建设。目前市委为我单位配备主任2名,尚缺班子成员1名。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班子会议和“三会一课”记录的有关规定做好记录,指定乔晓辉同志负责班子会议记录,梅伟霞同志负责“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后组织实施,充分体现民主决策。

(2)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无计划,党员日常学习随意性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正常,个别科级干部学习笔记丢失;对新思想的学习跟进不及时,13名在职党员无一人了解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6名支委委员中3人仍不知道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是什么;截止11月16日当月还存在学习强国0积分学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已制订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新思想的学习,利用周一集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讲话等,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解民忧。四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监督,定期在单位全体会上通报,对积分落后学员进行批评。

(3)“三重一大”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如2016年9月27日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会议中,原主任刘某率先发言表明态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中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程序民主决策。二是与派驻纪检组配合,主动要求纪检组全程参加我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三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积极主动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

2.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4)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班子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连续5年没有评选过优秀党员;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通过党建及业务工作融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史志工作的指示存在短板;年度述职述廉敷衍应付,如科级干部刘某林、刘某立2016年度、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只更换年份,其他内容完全一样;未按照市委要求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召开的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研究落实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班子“一把手”主体责任。2021年3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单位中层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陈醒同志为纪检联络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二是2021年2月22日,开展党员评格,评选出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4名,并张榜公布,激励同志们的工作积极主动性。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室将启动《长葛扶贫志》《长葛小康志》《长葛市脱贫攻坚大事记》等志书编纂工作,在志书中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工作成效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四是严格按照上级对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制度的要求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针对刘建立同志2016年度、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只更换年份,其他内容完全一样的问题,已要求其写出检查,并于2021年3月15日全体会上宣读。五是已按照市委要求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按照清单内容逐一对照落实。六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全体会学习内容。一把手亲自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3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班子会学习传达上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单位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定梅伟霞同志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5)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清水衙门”思想,履行监督责任不主动,未制定监督责任清单;派驻组工作不主动,2019年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会等重要会议均未派员参加;日常监督、提醒制度缺失,执纪问责存在“好人主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照市委要求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按照清单内容逐一对照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要求,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我单位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督和提醒制度,制定“一清单、两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派驻纪检组先后4次责令对9名违纪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纪律约束。

3.部门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

(6)贯彻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2017年4月,市政府办下文(长政办【2017】30号)明确要求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原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协调指导各镇(办)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9个镇(办)志的编纂工作;截止巡察结束,仅3个镇完成志书编纂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强对镇志、村志的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镇志、村志的编纂出版,2021年3月已督促佛耳湖镇启动镇志编纂工作。二是2021年4月,成立镇志编纂指导专班,抽调4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目前已先后到佛耳湖镇、后河镇对镇志编纂人员进行培训。三是把镇志编纂工作提交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研究,推动镇志编纂工作全面展开,发放《乡镇志编纂指南》《乡镇志编纂手册》等工具性书籍,积极指导各镇镇志编纂工作。

(7)存史资政育人服务大局作用不充分。如近几年《年鉴》编纂没有为扶贫攻坚、环保攻坚等我市重点工作设传记,不能体现市委工作的重心。用志导向存在偏差,志书发行以领导、机关、社会名人等为主,极少面向群众,彰显文化软实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2021年1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已下发关于做好《长葛年鉴》(2021)供稿工作的通知,并设“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我市重点工作专记,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积极开展志书进村(社区)活动,先后到金桥办湾张社区、后河镇闫楼村、老城镇台庙社区、和尚桥镇蒋庄社区、建设办新华社区、大周镇韩庄社区、大辛庄社区、老梅庄村等捐赠志书。三是加快推进长葛市方志馆建设,积极与全国各地方志系统联系交换志书,增加馆藏数量,方便社会各界群众读志用志。目前方志馆已藏书10000余册,并对市民群众进行开放。

(8)对村志、家谱编写指导不到位。指导基层编写村志、家谱不主动,审核把关走过场,导致已出版的部分村志还存在缺陷。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抽调张广军、陈醒两位同志,成立村志、家谱编写专班,深入到各村、社区指导村志、家谱编写。二是在镇志推进过程中,积极动员条件具备的村(社区)编纂村(社区)志。选出编纂质量较高的《太平村志》《乔庄村志》《耿庄村志》《楚寨村志》等村志作为模板,供其他村(社区)进行参考。三是加强对有意向编纂村(社区)志的村进行摸排,并加强村志、家谱的监督把关,真正编纂一批规范、真实、可读性强的村志、家谱。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深化改革不到位,人事管理不规范。

4.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走样。

(9)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2016年至2019年历次民主生活会均缺少相互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严格民主生活会流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认真保管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相互批评意见等资料,年终归档备查。

(10)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以支委会代替党员大会,2019年党员大会记录中仅有5次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其他月份均是以支委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严格按照每月市委组织部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预通知的内容开展学习、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活动。二是将支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年度考核考评、推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党员参与度、增强教育实效、避免空心化的主题党日活动,当月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扣年度考核10分。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加强支部联建,带领党员到和尚桥镇蒋庄社区、老城镇台庙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讲党课、讲史志故事、慰问帮扶贫困户等活动。

(11)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党支部班子2019年2月20日调整,支委人员由5人增至7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记录既未显示调整形式,也未在党员大会上公布调整结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支部换届程序制度,开展支部换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并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换届前向市直工委沟通汇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并将结果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三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坚持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公开内容详实,有据可查。

(12)“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科级干部王某2015年就借调至市创建办帮助工作,但“三会一课”记录2016年—2017年却多次显示其为党员上党课,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长葛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并做好活动记录。二是指定支部委员梅伟霞负责“三会一课”的记录和资料收集存档工作。三是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审查一次,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核心地位。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陈醒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支部在职党员15名,仅有6人建立了检视问题清单,且5人检视出的问题不具体,整改措施敷衍应付。所有党员均没有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认真检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已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并制定4月份学习计划。二是引导同志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长葛添光彩活动。三是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每月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学习标兵,及时给予表彰。

5.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

(14)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市编委2020年3号文件于4月份下发,将“长葛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更名为“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截止巡察进驻,单位文封、印章仍在使用原名称。在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才将已刻制好的“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印章领回,并于11月25日真正启用新章、新文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24日,接到市委第二巡察组《2020-32-01情况说明通知书》后,我单位立行立改,启用“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印章。二是新印章取回当天印制新文封,并启用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文封。三是已建立规章制度,设立发文登记薄,规范对文件印发工作的管理。

6.人事管理不规范。

(15)人员超编。“三定方案”核定编制11名,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6人,事业编制超编4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开展超编人员专项整治,配合市组织人事部门对超编人员有序调整。二是我单位王秋红同志已被组织提拔使用,并调离本单位。三是与人事部门对接对每位同志的人事档案进行核查,经核查3年内我单位有4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

(16)人员外借无手续。单位副科级干部王某2015年以来长期借调至其他单位,未履行借调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王秋红同志已被调离本单位。二是建章立制,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陈醒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7)考核制度不完善。考核内容、方法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考核结果不能充分体现工作状态、成绩;平时考核搞“平均主义”,所有人员轮流评优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座谈、征求意见,支委会研究修订《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平时百分制考核方案》。二是严格对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主动性。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防“平均主义”。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7.落实财务制度有偏差。

(18)未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仍然直接负责财务票据签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4月27日,市委任命刘俊杰同志为我室副主任,班子建设逐步完善,我单位召开支委会研究由刘俊杰同志负责财务票据签字,已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检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

(19)财务支出手续不完善。如2016年3月支出办公费1.04万元,无明细清单;2017年8月、2018年5月支出的慰问贫困户资金,无贫困户领取名单;2018年1月支出8笔9.6万元印刷费,无合同、无会议纪要等附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财务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账。二是明确支部委员韩建芳同志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管,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韩建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0)账实不符,变通报销问题依然存在。招待费变通为办公费、差旅费等现象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以办公费变通报销招待费1.73万元,以差旅费变通报销招待费46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是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把好经手人关。对报销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入账票据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韩建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1)项目采购会议记录涉嫌造假。

2018年会议记录中三次显示“长葛大事记(2018年1月至6月采购项目记录)”,且三次预算价格各不相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三重一大”等会议记录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程序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乔晓辉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2)规避政府采购程序。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在印刷项目采购中,为规避政府采购程序,私自变更采购方式,把预算费用拆分后报销。如2017年11月将《长葛年鉴》印刷项目资金9.6万元拆分为三笔费用(4.8万元、1.65万元、3.55万元)报销入账;12月将长葛史志资料及研究印刷项目资金8万元拆分为两笔(4.8万元、3.2万元)报销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专项资金的支出内容,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专项经费实施年初预算、年中跟踪、年底决算的管理办法,坚决纠正不符合资金使用的现象,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应有的资金效应。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韩建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9.工作作风不扎实。

(23)工作纪律要求松懈。2019年2月11日单位出台《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中“对每月迟到5次以上的工作人员实行处罚制度,从第5次起,无故迟到一次罚款20元”,导致单位人员临界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2019年12月,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因迟到、早退、缺勤等问题被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通报。2020年12月10日,巡察组暗访仍发现刘某、张某、梅某三名机关干部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早退问题,巡察期间已责成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二是规范请销假管理。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允许口头或电话请假,请假应填写《请假审批表》,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包含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医疗缴费单据等)。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指急病、伤等)不能及时请假的,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假期已满擅自延长而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奖惩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者及时落实处罚措施,实行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24)行文不严谨。正式文件发文机关代字混用不区分。如,2019年发文使用的“长志发”“长志文”两种发文机关代号混合排序,1—10号使用“长志发”,11号之后使用“长志文”;且文不对题,如2019年7号和22号文件标题同为“关于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另外,还存在空文号问题。如2019年18—21号、24—29号文件号均空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行文规定,切实做到规范、统一、不空文号。二是指定仝瑞娟同志负责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进行登记编号。三是制定的文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拟写、审核、打印、报送。

1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

(25)形式主义犹存。仍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2018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照抄照搬,多次出现与单位实际不符的表述,如“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意识”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学习《在全市持续深化“一转两提”活动的实施意见》,提高文件、会议效率,坚决杜绝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刘建立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6)官僚主义未绝。工作中习惯当“二传手”,决策往上推、责任往下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调研不深入、不全面,服务决策职能发挥不到位;文稿资料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主动,习惯坐办公室等、打电话催。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志书征稿编纂责任制,人人有任务,人人抓落实。深入一线征稿,确保志书内容详实有效。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早谋划、早安排,改变以前重看资料、轻下基层的工作方式,与科室负责人提早沟通了解工作节点,按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到各镇办指导镇志编纂工作,帮助各镇办解决志书编纂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2021年3月《佛耳湖镇志》编纂工作已启动,4月份我室到佛耳湖镇指导、培训编纂人员2次。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27)迎来送往频繁。2016年以来,市地方史志编纂室招待各级史志人员30多次;存在到高速口、市县交界处迎送现象;来客接待标准就高不就低,有餐饮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控接待范围、严禁擅自扩大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狠刹奢靡之风,严禁铺张浪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陈醒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2016年8月5人报销差旅费共计7500元,无相关附件,且资金全部转入其中一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制度。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对内容不清、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韩建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9)违规发放福利补助。2016年—2017年从办公费用中支出7500元,购买米面油、水果等物品用于发放中秋节、春节职工福利;2017—2018年,违规多发下乡扶贫费用3000元,巡察期间已全部退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报销的票据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二是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职工福利在工会费中列支,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和数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韩建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我室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自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解决是否彻底,整改效果是否明显,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整改措施一以贯之,并根据整改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三)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地方志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持续动力。

中共长葛市地方史志编纂室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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