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2021年1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单位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强管理促提升,健全长效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1年1月26日反馈后,我单位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类6项,细分19个问题,制定44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问题,1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1件,目前已办结处理完成。巡察整改期间,追缴违规违纪资金920元。截至目前,共对5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织谋划统领职能弱化,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1. 关于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如对7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座谈,有3名人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容回答不准确。党建知识有欠缺。对党建知识掌握不全面,尤其是对党组织设置知识不熟悉,造成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出现差错。如2019年1月,市教体局机关党委请示成立市二高党总支部,由于市直工委对党组织设置程序、条件不了解,在没有向市委组织部报备的情况下,将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市二高副科级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造成部分工作受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深化学习。坚持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分管办公室领导张同舟已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容回答不准确问题涉及的刘华民、岳晨洋、王洋三名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三名人员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机关党建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三是针对教体局机关党委请示成立市二高党总支部问题。我单位已于2020年8月,经工委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撤销关于对中共长葛市二高党总支的批复(长直文〔2020〕92号)文件,并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业务知识。
(2)“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如2019年2月列支2018年市直单位党员轮训经费4万元,未经班子会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教育。全体人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学习讨论。二是严格追责。市直工委书记胡学义对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对财务人员岳晨洋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规范财务制度。制定了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使用经费,大额资金额使用必须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财务执行合规。
(3)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破解不力。对市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实地调研督导的少,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明显。如市直工委管理的84个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及时、党员发展不严格等问题。党建考核意识不强,考核的督导促进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市直机关年终党建考核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对市直机关年终党建工作考核仅以平时掌握的党建情况为依据,并未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实地进行积分量化考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调研督导。2021年4月9日下发了市直机关工委开展调研督导的通知,领导班子带队对市直单位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为期5天的调研督导,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党建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结合工作实际,以持续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为依托,制定下发了《2021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三是建立考核机制。2021年1月,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了排名通报,确保了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4)纪检、群团工作协同推进乏力。部分班子成员对本单位职能职责不清晰,只注重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忽视了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影响了职能作用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理清职责。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对市直工委“三定方案”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对单位的职能职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推进各方面工作更加高质、高效。二是制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三是细化分工。按照班子分工,确定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郑华,分管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的领导班子成员贺建军,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推动单位内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应付了事。如一名班子成员2015—2018年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雷同;原工委书记2017年和2018年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内容雷同。党员发展名额分配缺乏统一标准。对党员发展名额分配随意,缺乏统筹谋划,造成市直单位党员发展不均衡,有的单位常年未发展一名党员,有的单位一年发展几名党员。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市直工委财务仍由一把手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做好述职述廉述学和主体责任纪实工作。针对该问题班子成员在2021年2月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自我批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作出了自我批评,剖析了产生的原因,并要求班子成员个人材料由市直工委书记审核后报相关部门。二是合理统筹安排。按照合理把握发展党员的质量和数量,平衡发展数量的原则,了解各单位发展党员数量,制定下发了2021年市直机关党员发展计划通知,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基层支部研究提出发展计划建议名单,按组织程序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切实做好了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学习《河南省规范党政机关干部权利行使暂行办法》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017年11月已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张同舟分管财务工作,同时规定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
(6)履行监督责任宽松软。日常监督不到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存在先请假后补假条、长期使用纸质签到(直到2020年8月才改用指纹签到)问题。对廉政风险点监督不到位。没有对廉政风险点(党费收支管理和人情发展党员)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以案促改流于形式。以案促改工作仅限于观看影片、传达上级文件和案例通报,与市直工委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指纹签到,分管纪检监察领导每月都对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宣传好党费收缴基数、比例,建立了党费专用账户,规范收缴程序,持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的通知》以及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工委会议中进行通报。三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制定了以案促改计划,按照案例标准化、教育经常化,2021年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微电影《生财有路》、《春草打官司》,开展了到长葛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
(二)违反廉洁纪律,财务管理不严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7)违规购买酒、茶叶。2015—2017年违规购买酒800元、茶叶487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情况。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对此问题进行核查,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对招待程序学习不够到位,未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严肃问责。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已对王永乐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杜绝此项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报销票据审核制度,需要支出的费用,必须由经办人自审、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把关后,符合相关规定后再报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8)公务接待审批不严格。存在无接待函、无事由列支招待费问题。如2015年4月无接待函无事由列支招待费6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情况。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对此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15年4月无接待函无事由列支招待费60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履行正规手续对到访人员进行接待,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习不够。二是严肃追责。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对王永乐进行谈话、批评,提醒该同志提高责任意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落实领导把关制度。列支招待费时,事先填报审批表,注明事由、依据、人员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要求和财务规定的所有支出不予以报销。
(9)违规发放独生子女费。存在向1名人员超期发放独生子女费问题,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后,清退资金92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郑华同志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将多发的46个月独生子女费920元上缴到纪委指定账户。二是组织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独生子女政策学习和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三是建章立制。机关所有人员定时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并由岳晨洋做好信息统计,对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的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取消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2.财务管理不严格。
(10)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如2019年列支市直单位党员教育轮训培训费4万元,无参会人员签到名单、无课程安排。2015年4月支付福利费1400元,附件是一张茶叶票500元;2016年4月支付文印费1.5万元无事由、无明细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情况。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明细清单丢失问题由于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欠缺,签到表等资料未及时粘贴到凭证后边;“2015年4月支付福利费1400元,附件是一张茶叶票500元”问题是由于财务人员工作把关不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没有履行到位造成的。二是严肃问责。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对王永乐和岳晨洋分别进行约谈,提醒工作职责,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知识,并对财务人员岳晨洋进行了一次知识测试,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制定制度。制定财务支出流程制度,严格单位培训费、文印费、福利费等支出流程,有红头文件的附文件,没有的需附事由说明,在发票上显示明细清单,发票无明细清单的单独列清单,没有经过审批和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11)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规范。如2015年10月列支打印纸17箱3060元,无入库及领用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行核查。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列支的17箱打印纸是2015年1月至10月的所有打印消耗,未及时建立入库记录,因单位经费欠缺,打印纸是商店记账,经费定期支出。二是专人管理。确定岳晨洋负责采购办公用品,并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入库记录和领用记录。
(12)记账科目使用不当。如2019年列支报纸款3012元,应记入“办公费”,实际记入“差旅费”;2017年12月为税务局等单位垫付《党的生活》杂志费1718.4元,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实际记入“事业支出”科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财务人员认真自学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文件汇编》,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业务能力。二是进行自查自纠。财务人员对之前账目已经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合理记账,凭证计入对应科目,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3)下拨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支出随意。2020年4月收到组织部下拨党费2万元,当天以购置办公用品、印制记录本等名义全部列支。印制培训资料手续不全。2019年1月印制新党员培训、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列支1.3万元,无印制明细、无会议通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问题。由分管党费收缴工作领导牵头,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列支下拨2万元党费因培训印制学习笔记等资料前期费用已经发生,经费一直未到位,欠于各经营店,经费到位后当日进行了结算;经查列支1.3万元无明细问题,因财务人员疏忽,未将相关资料粘贴凭证后面,现在手续已完善。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严格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三是严格把关。需要的支出必须经过财务人员初审,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党费使用项目的支出坚决不予列支。
(14)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017—2019年使用下拨党费列支4.63万元购置电脑8台、打印机2台、投影仪1套,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整改。财务人员已对8台电脑、2台打印机、1台投影仪进行了固定资产入账。二是严肃问责。分管财务领导张同舟对财务人员岳晨洋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提醒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政策。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财务人员严格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单位采购办公用品后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及时履行相关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党建工作弱化,人事管理不规范
1. 党建工作有短板。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如一名班子成员2018年和2017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另一名班子成员2017年和2016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不能提供2017、2018年支委会会议记录和2018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5日,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意见,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班子成员针对问题扎实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建立审核把关制度。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述职述廉述学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总结、汇报等材料进行签字背书,确保了材料详实、准确。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做到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党课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指定岳晨洋负责会议记录,为党支部配备专门保管处用于存放相关档案资料。
(16)党员发展不规范。存在违规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程序错误、发展材料缺失问题。如岳某在郑州财经学院上学期间,市直工委违规接受其入党申请并参加积极分子培训;在转正决议栏内,仍显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在入党材料里,缺少接收预备党员时的票决单、票决结果报告单等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岳晨洋入党材料进行了梳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了材料。二是针对材料缺失问题,由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岳晨洋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发现入党材料的票决单等材料巡察期间未及时向巡察组报送。三是针对违规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程序错误问题,经机关党支部调查,岳晨洋同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在上学实习期进行的培训,至今在市直工委工作;举手表决属于填写错误,责令岳晨洋写出了深刻检查并进行了公示。
2. 人事管理不到位。
(17)党员教育中心长期空编。2017年3月,市编办批准市直工委设立“中共长葛市委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中心”,事业性质,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自批准之日至今,该部门编制人员一直空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积极协调,按照空编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尽快补充到位。
(18)纪工委书记空缺。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文〔2019〕13号),应设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目前该职位
空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4月28日,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根据工委工作需要,贺建军同志已任市直工委纪工委书记。
(19)违规聘用临时人员。2016年以来,违规聘用5名临时人员,目前仍有两名临时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人工作纪律》的通知(长办〔2020〕24号)文件,已对张梦、胡佳垚两名临时人员进行了清退。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明确责任,强化担当。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不断健全健全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在工委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工委要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尽快加快进度,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健全制度和规矩,持续进行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努力打造“强精实严”的人防党员干部队伍。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四)巩固成果,推动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党组织部署,不断打造机关党建亮点,全面推进市直工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长葛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