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长葛市 发布时间: 2021/09/02 15:44:37 访问次数: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反馈会结束后,组织各有关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措施,抓紧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1年1月27日反馈后,市政府办公室迅速组织各部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细分36个问题,制定112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问题,7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8份,情况说明通知书15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截至目前,提醒谈话3人次,责令3人写出书面检查。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政策学习不深入

1.各相关单位普遍存在全局意识不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作为近年来的重要任务来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引导各部门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实行奖惩制度。把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与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奖挂钩,奖优罚劣。三是积极组织培训。2021年3月11日-12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部署要求,提高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了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及业务骨干到许昌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3月22日-3月23日,为全面掌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安排了12个指标牵头单位分管副职及业务骨干在市发改委参加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视频培训会。

2.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及时、不透彻。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业务知识未进行专题学习,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过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座谈发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部门,部分涉及营商环境的科室负责人表示不了解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内容,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放管服”改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学习。按照学习计划,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和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专题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着重加强了各相关单位业务科室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集中办公,补齐了优化营商环境业务知识短板。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微信、广场电子屏、媒体、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向企业及群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惠企政策及法律法规。市发改委、市科工局等相关单位继续搞好了涉企政策宣传活动,让惠企政策落地生根。三是拓宽了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了企业债券申报工作,有2家企业上报了申报材料。推荐了11个项目入围省重点项目盘子,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深入,流于形式。查阅资料发现,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较少,从而无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召开了班子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共部署6次。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及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查,确保财政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秩序。三是贯彻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工作要求。目前,市住建局承担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及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均已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零跑动”。其中: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理事项服务时间为1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投诉受理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四是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采购项目各环节、投诉处理、指南等信息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畅通网络渠道。

(二)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传达滞后

4.环境保护政策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不够、企业对环保标准不太清晰,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层层加码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到大周镇开展宣传,就再生铜铝、钢铁行业、天花板行业等企业召开会议,讲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概念以及2021年省、市攻坚方案的思路,并就各行业的提升标准及绩效分级的依据进行了一一详实的解读。二是在金桥办对汽修行业、工业涂装、施工工地等行业企业和办事处网格员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对政策的理深入和网格员开展企业巡查指导能力。三是利用2次企业服务日,邀请我市的钢铁行业、铸造行业、钢构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再生铜铝行业、天花板行业以及16个镇办和两个产业集聚区的负责同志进行交流,解决了企业的疑虑以及今后发展的方向。四是制定了结合我市的行业特点,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定了我市的钢铁行业、铸造行业、再生铜铝行业等15个行业的提升标准和平时工作检查的重点,使环保标准更加清晰。

5.对电商网络广告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缺乏引导。如,蜂产品行业电商企业对产品效能、质量等级、行业水平、标签信息等有夸大宣传情况,导致投诉率较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长葛市进一步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严格进行了落实。二是加大了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利用自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广告企业学习群进行了广告知识宣传,动员每个监管人员转发朋友圈,受众人群达30000多人。市商务局在电商备案企业工作群、市商务局村级中心工作群进行了广告禁用语宣传,要求群内人员转发朋友圈,受众人群达15000多人。在长葛“今日头条”上对广告知识及违法案例进行了两期宣传。三是为规范蜂产品行业秩序,提高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4月13日,在佛耳湖镇颐恒建蜂业有限公司,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了《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有139家。培训内容主要是宣传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办理许可流程、广告禁用语、食品标签标识规范、规避投诉注意事项等知识。结合案例分析和通俗易懂的讲解为经营者解疑释惑。四是加大了打击虚假、夸大宣传的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案件。对违法企业在处罚的同时,加大了行政指导工作力度,给企业以法律法规宣传等指导帮助。对其他企业也要加大行政指导,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到大周、佛耳湖电商小镇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当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6.向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才引进政策宣传不力,缺乏对人才需求深层次的调研和了解,“英才计划”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才“留不住”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到企业开展了政策宣讲活动,并通过“长葛人社”微信公众号、企业职称微信工作群、企业人事培训会和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会等方式,对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各项政策、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政府津贴)选拔、人才评价(职称评审认定)等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使企业人事负责人成为了政策“明白人”,各级人事负责人熟知各项政策条件、申报流程,熟练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当好本单位的政策宣传员,使单位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能了解人才政策,为企业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招聘活动。1月份以来,累计发布招聘信息9期,涉及用工企业264家,提供岗位7773个,其中线上举办网络招聘会7场(包含网络直播招聘会1场),线下开展招聘会2期 ,共发布招聘信息2000多条,帮助城乡居民实现了2109人就业。三是落实好各项人才评价政策。通过非公企业人才评价(职称)政策,打通了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通道,依据企业需求对符合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做到了当月申报当月办理,符合中高级申报条件的按照省市政策积极指导用人单位熟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上传申报、审核、如何答辩”,积极为企业申报培养了更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四是深入实施“许昌市英才计划”。积极组织召开“许昌英才计划”政策解读会,许昌英才港总经理陈荣辉应邀到我市作政策解读,全市近百家机关及重点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依据许昌“英才计划”审核推荐我市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35人,材料已报送许昌等待评审;五是助力企业招才引才。积极向省、市推荐了市教体局专家服务基层项目1个,黄河集团专家服务基层项目4个,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依据我市人才周方案组织企业单身青年110人参加我市青年人才联谊会。六是深入企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3月份,深入四达电力公司对企业创建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了调研指导并召开了座谈会,就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会同许昌双百人才调研组和市委组织部、市科工局深入到森源电气、鸿昌电子、金汇集团、黄河集团、四达电力等企业调研人才需求和现状,对企业如何招收、留住、培养人才等政策进行了现场解答。

7.金融政策宣传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够广。如,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相关部门对此项业务知之甚少,指导企业乏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召开了域内银行机构座谈会,就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及各行最新的贷款政策进行了学习掌握。二是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海报2000张及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汇编800册,组织银行机构通过线上宣传、电话对接及上门对接等方式扩大宣传面,立体式宣传了金融产品及金融政策。三是组织开展了“金融+工商联”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由金融机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企业融资辅导员”,为企业提供金融业务咨询、金融政策帮助等服务。

8.公共资源依法交易的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服务对象获得招标信息渠道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着重加强了工作人员最新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最新业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及时在工作群内交流学习。二是实地走访宣传。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石固镇、和尚桥镇、佛耳湖镇宣传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并举行招投标知识讲座;在三个乡镇共发放招标投标项目流程手册260份。三是中心一直坚持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长葛市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并公布成交结果,方便各类招投标主体免费查询。2021年第1季度,共发布招标和政府采购信息65条,公布成交结果92条。

(三)“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有偏差

9.第一批“一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虽已梳理完毕,但未按要求印发红头文件并进行公开发布。

整改情况:已完成。接到通知后,政数局积极行动,于2月25日前对“一证通办”清单进行了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后已印发红头文件并在政府政务门户网站、长葛智慧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10.数据共享机制还未健全,“一网通办”“一窗办理”无法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需提交的资料重复较多。如,工程建筑许可证网上办理操作复杂,服务对象大都选择纸质材料在窗口申请,网上办理率不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县区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业务工作人员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二是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逐步完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三是确保线上线下实际情况一致,积极与上级对接,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并根据各部门的反馈,组织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调整更正。四是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建设长葛市大数据云平台,打破部门间数据闭塞,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11.“好差评”系统利用率较低。摆放在各个窗口的“好差评”评价器和二维码追评很少使用,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市政数局3月1日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镇办召开专门会议,并下发通知,加强推广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评价主动性。另一方面,在大厅咨询台设立了专人推广,向办事群众和企业介绍评价器和二维码追评流程,引导群众“一事一评”,确保了每一办结事项都实现现场评价,提升主动评价率。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好差评”制度,着力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有效发挥了“好差评”结果运用,将“好差评”评价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及时处理评价事项。各单位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政务服务网上的咨询、投诉、建议件,确保了按期办结回复,杜绝了超期处理和不处理现象。同时对办件未评事项及时进行了电话追评,保证了存量清零,并将随时关注新增未评事项,做到即增即消。

12.全流程审批服务落实不到位。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多规合一、联合验收工作推进迟缓,未能做到审批时限的进一步压缩。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3月2日,政数局分管业务班子成员对进驻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加快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压实全流程审批服务责任。住建局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工程项目改革审批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已压减至49个工作日,各参与工程改革相关局委都已相继压缩办理时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下一步将协调各单位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压实全流程审批服务责任。

13.审批服务事项没有应进尽进。企业用水、用气至今未能实现“一窗办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政数局与自来水、天然气公司协调对接,2月28日前,自来水、天然气公司已入驻大厅,在大厅设置“一窗办理”业务,企业用水、用气可以统一到大厅窗口办理,给予用户便捷、高效的服务。

14.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银行放贷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抵押物,部分小微企业又缺少有效抵押物,且贷款成本高、银行审批程序复杂,贷款可获得性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印发了《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市金融业融资目标的指导意见》,明确年度新增贷款目标,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加强金融政策宣讲、强化综合金融服务、注重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不断增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银行机构积极创新贷款产品,不断增加线上信用类贷款投放。工行“网贷通”、“经营快贷”;建行的结算云贷”、“帐户云贷”、“云税贷”、“云电贷”和“政采云贷”等产品;农行的“网捷贷”、“纳税e贷”;邮储银行的“小微E贷”、”税贷通”等;长葛农商行“金燕连续贷”和“金燕帮扶贷”、“金燕e贷”、“商易贷”等;长葛轩辕村镇银行开发的“质汇通”、“联税贷”等等信贷产品,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了多样的贷款模式,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15.“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不力,覆盖率低,协同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事中事后监管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了长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葛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长“放管服”组〔2021〕1号)。并根据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市场监管指标和实际工作的需求,重新调整了”双随机“成员单位(长“双随机”〔2021〕3号),各成员单位重新认真梳理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调整双随机“一单两库”。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长葛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长双随机办〔2021〕1号)。落实了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及时将检查结果信息录入了省级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提高了协同监管平台使用率。三是通报了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共通报了1次。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综合监管,形成了工作合力。

16.政策性补贴落实有偏差。如,企业出国参展补贴、企业建冷库补贴、新建生产线补贴均未到位;蜂产品行业电商企业还存在个别企业能享受到补贴,大部分企业虽已提供各类材料清单,但仍未能享受到补贴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与企业沟通对接。已向涉及补贴企业,关于补贴未到位的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已争得了企业理解。二是抓紧兑现。克服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分期分批拨付到位,增强企业信任感,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17.人才引进激励措施落实不到位。如,2018、2019年度葛天工匠奖奖金一直未能兑现,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有所下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对获奖企业和相关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已征得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同时将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兑现奖金。二是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开源节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三是通过积极筹措资金、预算调整、资金统筹等方式,力争早日解决人才引进激励措施资金落实到位。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8.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纪律松懈。通过座谈了解,部分中层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性不高,第一手材料掌握不具体、不全面,甚至有主动到企业服务是给企业添麻烦的思想;巡察期间,发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缺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子监察科无人在岗,“一网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期间吃零食、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走访企业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帮助民办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1)加强调查研究,充实完善了“十四五”重点项目库,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开展了政府专项债券督导检查工作,帮助项目单位解决了有关问题。(2)持续深入开展了“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全面掌握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下发转办通知单后,做好了后期跟踪实效。二是加强纪律意识。每周对咨询台值班人员进行了排班,责任细化到人。同时加强窗口人员业务、礼仪和工作能力培训,提高了个人综合素质,提升了服务水平,并加强作风纪律教育,进一步树立了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转变了作风,展现了政务窗口良好形象。在3月1日,对窗口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4日邀请市一高礼仪老师对机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了纪律检查与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纪律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通过下发文件通报、进行提醒谈话、扣罚当月补贴、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等方法,警示教育干部,并且以监控系统为依托,加强了电子监察的力度,实行实时监控,全方位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纪律性及服务热情度,杜绝了缺岗、吃零食、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事情的再次发生。四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了请销假制度,请假1个工作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签,请假1个工作日以上的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同时督查科人员做好备案登记手续。另一方面,窗口人员严格执行大厅管理各项规定,杜绝了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9.“乱摊派、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反映,每年需订阅的报刊种类繁多,只订报未见报;个别工作人员有临近中午到企业指导工作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采取行动。今年以来,市委宣传部门联合市邮政分公司,加强报刊投递工作督导。对承担普遍服务的城投班、营业网点和机要等部门开展全面检查,紧盯投递时效、机要通信等问题,共检查营业网点41个(频次)、城投班6个(频次)、机要6个(频次),完成21个城市段道和25个农村段道的摸排检查,填写视察记录表78份,下发视察报告书53份,下发整改53份,对17个责任单位处罚共计10400元。党报党刊投递秩序进一步规范。二是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与企业交往“八不准”规定,除必要事项外,切实做到不在企业休息时间督导检查,并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并严肃处理相关违纪工作人员。

20.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用户接装供水、供气、污水处理时,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接装后期管理服务跟不上;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只能集中受理业务,不能集中办理,存在窗口业务统一受理后,再送回局机关相关科室办理现象,“最多跑一次”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生态环境局与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和其他审批业务股室进行了工作对接,开展了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受理业务,涉及哪个审批股室的业务,积极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协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内部流转办理,实现了办事群众“只进一个门”;二是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市生态环境局和邮政部门,在业务办结后与企业联系人电话沟通证照给予方式,开展了快递到家服务,实现了办事群众“只跑一次腿”。从2月份至今环境影响评价股共审批了1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13个,均已实现网上办理。三是市住建局在供水、供气、污水服务面进行了提升。(1)对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服务礼仪进行服务。在业务办理窗口添加了评价器,用户可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进行评价。(2)设置了服务投诉专线以及用户意见反馈单,对被投诉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被投诉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按照被投诉次数评定年底考核,对服务态度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3)服务监督。工程安装及表具安装人员会在接到用户需求后,及时与用户联系,进行深入沟通,解决用户疑问、按照各自责任完善安装条件,并由用户填写服务评价,公司整理汇总,对于用户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跟踪服务,为用户解决后顾之忧。

21.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实地走访发现,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存在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现象;群众缴纳税款时窗口人员拒收现金,只能通过刷卡办理且仅能刷一张银行卡,现金用户需先到银行存款再回来交税,优化服务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税务局制定了《长葛市办税服务厅培训制度》。加大了培训力度,提升了窗口人员的岗位技能、服务意识,提高办税质量、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学习督导,每月举行一次业务测试,确保了学有成效。三是实施错峰办税、预约办税,强化大厅引导分流,避免出现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现象。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办税服务厅主任值班制度,由领导、办税服务厅主任负责对大厅进行巡查,充分发挥责任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督促窗口人员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办税服务厅情况,及时、科学调配窗口和人员,确保了办税通畅、秩序平稳、服务及时,减少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的等候时间。4月份,办税服务厅平均等候时长已降至6分钟。五是组织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信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识。并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拒收现金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截至目前,没有出现纳税人反映窗口人员拒收现金的现象。六是针对一张完税凭证仅能刷一张银行卡的问题,由于征收软件是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运行维护、全省联网的,县级、市级税务机关均没有修改的权限,已就此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上级正在加快优化刷卡系统,以提升服务效果。

22.主动上门服务意识差、停电信息告知不到位。电力部门对新开发住宅小区的电力设施建设问题,没有主动与规划部门、地产开发商对接,提前谋划不到位;对企业停电信息未事先通知。如,2020年10—12月份,某企业出现高压电路闪停、停电6次,最多时一天之内有3次停电情况,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主动上门服务意识差”问题,全面落实省市公司网格化相关工作要求,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单元,进一步明确、落实“三级网格”及人员责任,积极引导客户经理主动开展网格化服务,做到“人在网格管,事在网格办”,提升现场服务和业务一次办结率,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同时持续开展了千万客户大走访、电话回访等活动,采取客户分类、方式多样、分层分级走访方式,全面向客户宣传公司新政策、新业务,通过发放“连心卡”,向社会公布台区经理、所长、供电公司服务热线,提升了客户信任度。二是针对“停电信息告知不到位”问题,现在如需停电,提前7天通过河南电力微信公众号、“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等渠道对社会公告计划停电信息,停电前24小时通过短信再次通知电力客户。故障停电因其突发性,无法提前通知到客户的,在故障停电发生后,预测送电时间向相关客户发送短信、在三级微信群中进行公告等。三是针对企业出现高压电路闪停、停电6次,最多时一天之内有3次停电情况。供电公司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查看了客户设备,已现场告知客户联系设备厂家对其用电设施进行校核试验和运行周期试验。下一步,供电公司将加大对客户用电设施的技术帮扶。

23.密切联系群众不紧,创新意识差。座谈发现,企业在新注册公司时,“取名难”问题反映强烈。主要问题集中在名称重复率太高,通过概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提升服务意识。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各项服务,市政务服务大厅创新服务举措,规范完善了新设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功能。在窗口加大了帮扶力度,对不会操作的申请人,指派人员在现场对申请人进行了指导帮扶办理,方便了企业开办,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二是进一步放开了企业名称库,广泛宣传了名称自主申报的有关知识。三是在一网通办平台开通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道,申请人可以通过自主申报查询企业名称,系统会自动提示所申请企业名称是否可用,提高系统对名称甄别的精度,有效解决了企业“起名难”的问题。

24.企业开办“零成本”未能实现,新注册企业首套公章刻制费用仍由企业承担。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已按照程序上报“关于在市行政服务大厅推行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工作”请示报告,市领导正在研究,待同意后,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确定刻章公司、公章价格、数量(每年),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确定刻章公司,签订合同后,市财政局按照合同予以财政解决。此项工作的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市公安局正在积极抓紧推行中。

25.新区办公楼位置、办公单位标识不清,楼号标识不明显或有脱落现象,造成群众办事不便;新区办公楼区域没有公厕,“如厕难”问题反映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新区10个办公楼标号进行了重新制作悬挂,更换了4个大楼的单位导引牌,新增办公区示意图1处,更新1处。今后工作中,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加强对办公区域导引标识的经常性巡查;二是新区办公楼内卫生间已全部对外开放,并做好了相关标识,同时,加强了安保、保洁人员引导指引和环境卫生保洁,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缓解了“入厕难”问题;三是后续将组织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市城管局,在办公区域选择合适位置安装移动式环保卫生间,彻底解决办事群众“如厕难”问题。

(五)执法不严格,存在重复检查、重罚轻管现象

26.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监管缺失。如,2019年12月,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期间,生态环境局虽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但没有进入现场调度,导致河南青浦合金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排污等问题被省污染环境攻坚办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青浦合金现场采取停产措施,并对属地政府监管不到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监察网格人员批评教育并提交了书面检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大绿色化改造进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各项工作部署。二是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召集各镇办召开一次推进会,明确管控要求,要求属地扛起责任,确保企业停限产到位。三是分行业召开了座谈会,针对各行业的生产特性、2020年面临的管控期间企业停产问题以及目前的绩效分级政策进行了解读,对于基础条件差,问题较突出的企业,建议企业调整生产周期,调整订单合同周期,不至于到管控的时候被动。四是在监察大队周例会上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环境保护政策,并组织了一次考试,增强执法能力,并在3月份开展我市VOC专项整治工作中,以网格长带领一名网格员学习专项整治相关业务知识。

27.执法方式简单,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对具有环保设备、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与环保不达标企业管理不精准,在天气管控期间,存在一律停工停产或是先停再说现象,且停工时间界定不清,导致企业面临工人流失、客户流失、供应断货、运营成本增加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监管、分类管理,对环保设备达标企业,给予大力支持,促其健康发展,抢占市场先机。对环保设备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整治,促其改造升级,否则予以关停。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许昌市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的指导意见》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执行管控措施,1-4月共启动和调整预警6次,现均按照有关文件有序开展。

28.形式主义仍然存在。企业反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迎接检查频次过多、各种表格填报频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与企业交往“八不准”规定,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并严肃处理相关违纪工作人员。二是计划实施“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除环保、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其他部门在“企业安静生产日”内严禁到企业检查,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三是3月份开展的我市VOC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出476家涉VOC企业,由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11家,切实保障了执法标准统一、裁量准确。

29.个别涉企案件存在执行难问题。在办理拖欠民营企业案件执行过程中,负责案件人员有畏难情绪,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破产案件存在审理周期长,长期未结等问题。目前,我市共有破产案件6件,现仅结案1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贯彻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积极推动建设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快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对有财产而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涉企合同被执行企业,按法定程序将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强化执行常态化监督。定期由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局政委及副局长参与,对每位执行干警对未结案件,特别是涉企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分类梳理,找出原因,对能结案的,限期结案,不能结案的共同研究结案计划。四是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转作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团队化办案中的支持、保障作用、指挥调度作用以及在执行管理、执行考核中的中枢作用,实现对执行案件、执行事项和执行人员的全方位管理。五是针对未结案件,制定结案计划,加快结案进程,要求承办人随时向主管领导、院长汇报进度,尽快结案。六是在府院联动的机制下,积极参加市里召开破产工作会议,相关部门一起会商解决破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逐一破解破产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促进破产审判质效“双提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七是实行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机制。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要求,配备员额法官专门从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通过构建破产简易审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是必然要求,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破产案件便捷高效审结目标。八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关于企业破产审判培训会,严格按照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要求,缩短办案周期,尤其是年限较长的案件,逐案制定结案计划,按活动要求的时间节点审结案件。

目前市法院破产案件已审结3件,未结3件。对于未结的案件,市法院组织破产管理人就每个案件的进展进行了谈论、研究,逐一研究案件中出现的新困难和问题,已制定结案计划,3个未结案件审理工作均已接近尾声,计划七月份结案。

30.对“散乱污”企业打击不力,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拉低市场价格。如,陶瓷卫浴行业反映,废次瓷经简单修补后直接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长葛市市场监管局卫生陶瓷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长葛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卫生陶瓷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开展了对“散乱污”企业及陶瓷卫浴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陶瓷卫浴行业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认证标志等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了对低价倾销、假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竞争秩序,为我市卫生陶瓷行业质量提升保驾护航。排查卫生陶瓷生产企业73家,修补瓷企业38家。查办案件14起,其中已办结13起,共收缴罚没款116902元。案件类型涉及质量、广告、商标侵权等。针对部分裸瓷无包装、厂名厂址标注不规范等情况,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二是广泛宣传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都及时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了查处,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帮扶指导措施,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了帮扶指导。

31.对公共资源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力度薄弱。工作人员普遍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仅是提供平台服务,甚至给自己定位为“见证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系统评价。2021年一季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对31个项目进行评价,评价资料档案存于中心监管股;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上传评价信息31条。二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对18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了实地调研。三是补充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事项抽查库,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3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四是非涉密项目100%实行网上办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五是开展人员培训,下发通知督促各相关单位尽快使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业务。

32.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招投标代理机构没有统一规范和行业标准,在代理过程中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收费高、收费乱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了发改、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利用了“信用长葛”对违规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联合惩戒。二是组织了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参加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他们的业务办事能力。

(六)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33.天然气是陶瓷行业唯一可选择的能源燃料,占企业生产成本的30%左右,目前我市共两家燃气公司,供气价格相差较大,存在价格调整范围不统一、降价幅度有高有低、同一区域用气价格不一现象,且存在涨价之后必须补涨价之前的差价问题。对此不合理现象企业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过,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至今未得到过明确答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强两家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合理制定的指导,避免供需双方发生矛盾。1月14日,市发改委到两家公司及下游用户进行了走访,对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指导调研,要求两家燃气公司同城同价,存在气源紧张的情况时,让两家供气公司多与上游协调,尽最大能力保障下游企业用气,缓解用气矛盾。二是关于同一区域用气价格不一问题。中广核宇龙(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歧视问题。已经调取了该公司和相关陶瓷企业2020年1-12月收费票据资料。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对企业收费价格不一的行为,不得实行价格歧视,督促整改,维护公平气价。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对该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所有陶瓷企业购气记录、部分陶瓷企业提供的收据和发票开展核实比对,尽快查清涉嫌价格歧视的企业户数、金额等情况。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三是关于两家燃气公司供气价格相差较大,存在价格调整范围不统一、降价幅度有高有低问题。长葛市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价格确实低于中广核宇龙(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价格,主要原因为该公司供气区域内(如大周镇等)引入使用LNG气源的企业较多,引发价格激烈竞争。为适应市场主动降低价格,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广核宇龙(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内使用LNG天然气企业较少。根据调查情况,两家公司都是根据上游气价采取调整价格并向市发改委备案后执行,不同企业进气价格不尽相同,因此定价不同,导致部分企业误认为气价不统一。商业用气实行备案制度,不同于居民用气政府定价。企业间不得实行价格串通,垄断市场。企业要求我市两家管道燃气公司商用燃气价格应当统一的要求,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之规定,不应予以支持。四是存在涨价之后必须补涨价之前的差价问题。目前我市两家燃气公司,生产企业用气价格实行气价备案制度,备案价格是根据上游供气公司价格调整,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备案,然后再对企业用气进行调整,在对燃气企业执法检查中,只要燃气企业不超过备案价格,无权干预。对涨价后必须补差价问题,燃气公司是执行价格备案时的统一价格。如果降低燃气备案价格,同样按照降低燃气备案价格从新按降低后备案价格计算,退还用户,退费折成气给生产企业。五是下一步向陶瓷协会和相关企业做好教育解释工作,处理情况及时通报。

(七)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存在薄弱环节

34.彭花公路道路管护不力,两侧绿化带树木灰尘较多,影响城市形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彭花路城区段和坡胡镇段全线已重新绿化,各镇办负责本镇辖区段道路管护情况,市公路局对所辖路段加强洒水频次,对两侧绿化带树木定期进行冲洗。

35.3号路与魏武路交叉路口无交通信号灯,交通秩序混乱,导致该路口交通事故频发,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黄小珉召开班子会议,对照问题,迅速安排落实。二是迅速落实整改。经了解得知此路口问题是因为3号路道路加宽,红绿信号灯被临时拆除造成。针对此问题,大队安排辖区中队,在该路口加宽工程完工前,加强警力部署,强化路口秩序管控;现工程已完工,已安排大队交通设施中队对红绿信号灯迅速进行恢复,红绿灯信号已正常使用。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路口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6.金桥农机商贸城管理不规范,市场环境脏乱差,同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金桥办事处市场管理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加强了日常巡查,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货物有序摆放,禁止一切车辆占道装卸货物;二是保洁人员加强了日常保洁,除上下午定时清扫外,不间断巡查,发现脏乱差问题及时处置,并安排洒水车每天进行4次洒水降尘;三是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排查商户消防器材配备、人员居住情况等,对灭火器配备不足、药粉过期等问题,要求商户及时进行整改,现已配备充足新的消防器材。鉴于该市场建设之初设计的一层经营、二层居住现状,要求商户减少居住人员,并在二层居住场所添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现已整改完成。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巡察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深化整改成果,科学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助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已经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到位并取得成效的事项,做好巩固提升,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常规工作紧密结合,发挥整改巡察对工作开展的推动作用,把各项工作抓在平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真正做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深化整改成果。继续围绕巡察整改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学习、服务态度、程序办理、工作作风等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让各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考核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团结拼搏的工作氛围,为持续提升企业服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奋力争先进位,科学运用整改成果。继续针对巡察整改期间市政府办在发挥参谋助手、服务创新、服务政府决策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制定政府层面更多利企惠民的服务性政策措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科学系统的调研报告,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市乡村振兴、企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争先进位,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 长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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