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 2021/07/15 17:50:48 访问次数: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我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磨街乡卫生院违规报销医保资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禹州市磨街乡卫生院采取挂床治疗、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等方式,违规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43311元医疗费用予以报销。2021年4月30日,禹州市纪委给予时任磨街乡卫生院院长李校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均由医保部门追回。

长葛市古桥镇敬老院院长贾磊建套取财政养老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贾磊建借长葛市古桥镇敬老院采购面粉之机,以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养老资金27056元,其中17259元用于敬老院支出,剩余9797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10月21日,长葛市纪委给予贾磊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鄢陵县张桥镇环保所所长张喜照侵占环保奖补资金问题。2019年7月,鄢陵县拨付张桥镇“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260户共4.49万元,张喜照在发放奖补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45户奖补资金7783.2元,其中43户共计7598.36元用于其个人消费。2020年11月25日,鄢陵县纪委给予张喜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鄢陵县监委给予张喜照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量大面广、点多线长,部分领域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巧立名目、欺上瞒下,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骗取民生保障基金;有的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违规套取财政养老资金并占为己有;有的雁过拔毛、贪欲作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专项资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着力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上取得实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回应群众期盼。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作风慵懒、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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