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P. 19
     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
                   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
                   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
                   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
                   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
                   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
                   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
                   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
                   除党籍处分。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
                   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
                   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
                   规定处理。





